
由馬太效應看律師兩極分化
《圣經·新約》的“馬太福音”第25章中有這么一個故事:
一個國王遠行前,交給三個仆人每人L錠銀子,吩咐道:“你們去做生意,等我回來時,再來見我!眹趸貋頃r,第一個仆人說:“主人,你交給我的1錠銀子,我已賺了10錠!庇谑,國王獎勵他10座城邑。第二個仆人報告:“主人,你給我的1錠銀子,我已賺了5錠!庇谑,國王獎勵他5座城邑。第三仆人報告說:“主人,你給我的1錠銀子,我一直包在手帕里,怕丟失,一直沒有拿出來!庇谑,國王命令將第三個仆人的1錠銀子賞給第一個仆人,說:“凡是少的,就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凡是多的,還要給他,叫他多多益善!
馬太效應(matthew effeet),就源于圣經馬太福音中的這則寓言。它是指好的愈好,壞的愈壞,多的愈多,少的愈少的一種現象。
該術語后被經濟學界所借用,反映經濟學中貧者愈貧,富者愈富,贏家通吃的收入分配現象?v然新的公司前景美好,也鮮有銀行樂于進行風險投資;而銀行卻不隱諱總要斥巨資,扶持經營情況良好的老企業。
在法律服務市場基本被瓜分完畢的情況下,律師行業似乎也存在兩極分化的問題。
80%的案源,被20%的律師占有,20%律師的創收,占有律師行業的80%。這種極端不平衡,發人深思。
律師是社會的一分子,由于社會媚富心態及大宗業務的現實傾斜,使馬太效應在律師行業日益顯示威力,律師貧富分化加劇。
擅長律師營銷者富足,不擅律師營銷者窮困。富足的律師,經常被機遇光顧,所以更加富足。窮困的律師,缺乏機會,最后更加貧困。
首先,律師兩極分化源于社會媚富心態。
我們的社會充斥著媚富嫌貧的現象。無論一個人、一個企業是采用什么手段致富,甚至不論是不是真的富有,只要偽裝成一個家財萬貫的富翁,那么人們便會高看一等。
毋庸置疑,大多數知名的成功律師,是通過自己努力,充分把握機遇,從而取得成功的。成功的律師在激烈的競爭中更容易搶得先機。好的人脈關系是一方面,社會的媚富心態也是一個原因。
當事人找律師辦案件、做業務,都愿意委托成功的律師。律師的富有,似乎是成功的標志。法律服務市場不健全,客戶消費就會不理智。
在現實生活中,客戶很少關注某個律師有什么學術成果、是不是專業律師,而是看重開什么車、穿著是否人流、是否高貴體面?蛻敉豢绰蓭煹拇碓~、辯護詞或者論文,而是盲目追求律師知名度高低。若律師辦公室豪華、開的是奧迪大奔,談妥案件的成功率往往要高出很多。許多律師裝潢辦公室、積極購車,可能也是在包裝自己,使客戶確認自己很成功,以便拿到“訂單”。
其次,窮富差距促使律師兩極分化。
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成了金融案件的聚集地,也是律師業務的增長點。但是,大宗金融業務,比如購買不良資產包、大宗風險代理業務,除需要律師團隊作戰外,均需要律師巨額墊資。對此,小的律師事務所、沒有雄厚資金積累的律師,只得望而卻步。
利益與風險同在。只有大的投資,才有大的回報。律師大宗風險業務的提成比例,肯定遠遠高于一般常規代理業務。
隨著法律服務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先辦案件后收費的風險代理,日漸風行。在風險代理案件中,客戶無須提前支付訴訟費以及律師費,客戶當然滿心歡喜。
風險代理案件律師費的提成比例可以高達30%,萬一風險代理成功,律師似乎可以一夜暴富,許多律師樂意冒險為之。但是,未來利益雖大,前期費用也巨大。若采取風險代理,前期墊資肯定不是小數。
于是,有資金積累的成功律師機會大增,可能更加成功;拮據的新律師,只得將良好的機遇拱手相讓。
摘自:段建國著《中國式律師營銷/律師生存與發展的必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