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近期開展了證券期貨犯罪專項案件質量評查。案件質量評查對象包括北京、天津、遼寧、上海、重慶、青島、深圳等7個設立全國檢察機關證券期貨犯罪辦案基地的檢察院和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等5個證券犯罪案件量較大的省檢察機關。評查范圍為各省(市)2023年和2024年判決生效的證券期貨犯罪案件以及證券期貨犯罪不起訴案件、公安機關撤回案件。
此次評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由參評省級檢察院組織對本省(市)評查范圍內的案件進行質量評查,共245件;第二階段由最高檢在第一階段評查的案件中抽取48件案件進行初評、復評,確定優秀、合格、瑕疵和不合格的等次,對各省整體案件質量進行評價。評查活動將在8月中旬結束。
據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評查是最高檢部署一體抓實“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強化案件質量評查工作以來啟動的首個全國專項評查,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重要部署,發現、研判證券期貨犯罪案件辦理中存在的普遍性、規律性問題,更好提升檢察機關辦理證券期貨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
此次評查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全面開展案件質量評查,重點把握四個方面:一是全部閱卷,要在全部閱卷的基礎上提出意見,不能“省時省力”,簡單翻看案卷。二是全面評查,既要重視定罪量刑等案件實體問題,也要注重程序性問題;既要看到存在的問題,也要注重發現亮點優點。三是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開展評查工作,做到程序合規、公平公正。四是要體現專業性,在內幕交易“零口供”認定、財務造假各類指標計算、新類型操縱行為的認定等辦案重難點的把握上充分發揮專業能力,準確認定、正確評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評查特別強調以個案評查促進、提高類案辦理水平。一方面要發現問題,找準癥結,糾正錯誤,規范案件辦理,另一方面還要發現亮點,挖掘優質案件和合格案件中好的經驗做法,進行經驗推廣,提升證券犯罪檢察工作的專業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