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認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認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函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認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函
關于確認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的函
人社廳函〔2010〕97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經調研評估,對照原勞動保障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3號)規定的省級統籌標準,確認你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實現省級統籌。請你們加快信息系統建設,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抓好各項配套政策的完善和落實,鞏固省級統籌制度。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