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定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定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會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定
涼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18號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定》已由涼山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2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12月30日
涼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定
(2024年12月30日州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為大力治理涼山州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作如下決定。
一、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堅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決依法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問題重點治理(以下簡稱“重點治理”),堅決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發頻發勢頭。
二、重點治理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政府統籌、部門聯動,依法治理、綜合整治,全體動員、全員參與,重點問題治理與常態化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三、國省干線和城區重點整治工作由州、縣(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住建部門牽頭。農村公路、村組道路、森林草原防滅火通道等重點整治工作由縣(市)人民政府牽頭。
四、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針對超限超載治理、源頭企業管理、非機動車輛治理等城鄉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難點問題,統一指揮調度開展重點治理。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針對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問題,強化貨運源頭監管措施,聯合開展非法營運治超行動。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針對城區闖紅燈,機動車過人行橫道不禮讓行人,非機動車輛逆行、違規載客、占用機動車道行駛等問題開展重點治理,以教育、勸導糾正等方式督促駕駛人主動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縣(市)人民政府應當針對農村人貨混裝、三輪車、摩托車違規載客、超載超速、社會車輛違反相關規定駛入森林草原防滅火通道等突出問題開展重點治理。
五、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針對雙休日、節假日、趕集日、學生上學放學、紅白事、民俗活動、惡劣天氣等重要時段,橋涵隧道、客貨運場站、臨水臨崖、急彎陡坡、長大下坡、易發崩塌滑坡滾石等高危路段開展重點治理、生態治理,標本兼治。
六、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投入,逐年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針對臨水臨崖、急彎陡坡、長大下坡、易發崩塌滑坡滾石等事故易發路段,學校、場鎮、集中安置區等人員密集路段,嚴格按照標準安裝隔離柵、防護欄、防撞墻、減速帶等安全設施,規范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標線。對高危特殊路段,應當在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公路安全設施建設標準?h(市)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主體責任,強化保障,加大建設和養護力度。加快推進交通安全態勢感知能力建設,大力發展智慧交通。
七、州、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重點治理執法協作、聯動保障、監督舉報等工作機制,狠抓隱患排查、掛牌整治、跟蹤督辦、考核督導等工作落實,公開群眾監督電話,擴大社會監督面。加強應急救援專業設施設備和隊伍建設,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統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影響評估,城市道路沿線重大項目等建設的論證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推動重點治理與基層治理相結合,與森林草原防滅火、移風易俗、禁毒防艾、文明行為促進、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融合開展。
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經濟和信息化、應急管理、林業和草原、住房和城鄉建設、氣象、自然資源、市場監管、水利、教育體育等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嚴格依法履職,加強與高速公安交警、高速交通執法等部門協作配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
八、州、縣(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應當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堅持問題導向,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方式,監督和支持州、縣(市)兩級人民政府依法開展重點治理。州、縣(市)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重點治理的重大部署、重點工作以及工作推進情況。
九、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