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0754
- 書名: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教學法法規(21世紀經濟管理類法律應用簡明
- 作者:胡錦光
- 出版社:中國人大
- 出版時間:2003年2月
- 入庫時間:2003-3-22
- 定價:1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序
曾憲義
法律制度為每一個現代國家謀求安邦定國進而發展社會、推進文明所必不可
少的選擇,法的有與無、良與惡、行與毀、守與廢,一得一失之間,無不關乎國
家、民族、社會的盛衰與成敗。中國共產黨的十五大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
主義法治國家”舉為治國方略,并經全國人大通過,寫入了憲法修正條款。黨的
十六大重申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提出“到二O—O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法律體系”的奮斗目標。
一個國家的法制發展狀況,取決于整個社會的政治、經濟條件, 同時也取決
于法律教育的建設與發達程度。一個國家法律文化的鼎盛必定以其人民具備良好
的法律意識與堅定的法律信仰為一項主要的指標,而在社會整體之中,必定具備
一個擁有相當程度法律素養的知識階層。以法律教育的角度觀之,作為教育內容
的“法律”絕不僅僅只應涵括作為見諸研究、形諸學說的法律,還應當然地包含
作為信念、入于人心的法律,包含作為上具、用于實務的法律。由此看來,法律
的教育是具備了不同的互有差別的若干層次的,作為其頂端的是用于培養和造就
專門法律人才的法學教育,其教育的對象應當是將來的法學家與專門的法律作
者及治國人才,其教育的內容應當是系統而嚴格的法學知識體系與不同程度的法
學研究方法訓練,其教育的載體是各所專門的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機構。而作為
法律教育根基的必然是對廣大民眾所進行的法律普及,其教育的對象是來自于不
同階層、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普通大眾,其教育的內容是簡要的法律常識與基礎
的法治觀念,其教育的形式多樣而廣泛,均以達到以上內容的最廣泛宣教與傳播
為目的,以法律理念的普及求得民風敦化、社會規范為其要旨。而連結全社會法
律教育的基礎部分與尖端部分的中間一環,便是切實使社會知識階層整體法律素
養得以提高,這一環節正是國家法律教育最需要著力的部分,一個社會知識階層
整體的法律素養如何, 直接關乎國家法律文化建設的成功與否,作為“國《大
典”的法律制反能否通達、順暢地在社會各領域實行也直接有賴于此,該層次上
法律教育的成敗應當是度量法律教育整體成敗的最主要標準。對于這一部分的法
律教育,其教育的對象應當是廣大的高等學校學生以及眾多非法律專業的實務工
作人員,其教育的內容應當是可以適用于學習者從事實務的一般法律知識及對其
法治意識的強化, 其教育的形式應當是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公共法律課程以及對在
職人員的繼續教育。
而在我國當前廣大的知識階層之中,除了專門的法學人才之外,最迫切需要
掌握法律知識,在整個知識階層當中占有最大的比重,最廣泛地分布在社會主義
現代化建設的各個領域之內的,當屬經濟與管理方面的人才,包括了在不同戰線
上從事經濟與管理工作的在職人員,也包括了在普通高等學校中求學的經濟與管
理專業的學生們。他們已經或者即將在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發揮至
關重要的作用,在經濟與管理專業的學生和經濟與管理部門的工作者中實施與其
專業、工作相適應的法律教育,大力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對于他們現在或將來
更好地從事各自領域內的工作無疑具有最實際的意義,而對于從整體上增強廣大
知識分子的法律素養也將不無直接的幫助。
有鑒于以上的認識,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和中南
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等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經過長期的醞釀和成熟的準備,決
定編寫一套“21世紀經濟管理類法律應用簡明教材”,并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編輯出版。
本套教材選取了與經濟、管理專業密切相關的“民商法”、“經濟法”、“行政
法”與“國際經濟法”四個法律部門進行編寫,并按照不同的部門法學分成四個
系列,每一系列均包括“理論概要”、“典型案例”、“教學法規”三個部分;既立
足于基本的部門法學邏輯框架,又注重切合實際,選取了與經濟、管理專業關系
較為緊密的若干案例、法規加以分析講解。本套教材堅持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一貫的“高品位”、“高水準”的編寫要求!袄碚摳乓辈糠钟稍诟髯灶I域內具
有全國領先地位的學術中堅獨立單科編著,并由其領銜編寫“典型案例”與“教
學法規”兩個部分,力求以強大的學術陣容為廣大讀者奉獻出一套獨具權威性、
新穎性、針對性、適用性的系列教材。
伴隨這一套教材的圓滿出版,我們相信,為迎接中國法律文明即將到來的、
空前昌盛的美好前景,我們必將有能力不斷地奉獻出更多的成果,竭盡我們的綿
薄之力。
是為序。
2002年11月
序
鄧榮霖
我們正處在一個充滿科學、民主和法治氣息的經濟時代。經濟主宰著世界格
局,經濟改變著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經濟影響著政治、軍事、文化、外交等領
域?傊,經濟左右著時代前進的方向。
客觀地講,經濟事務的籌劃運行,不管是宏觀的還是微觀的,不管是政府的
還是企業的,大多表現為管理活動。而現代管理活動是在遵循效益、規則、權
責、人本、系統等理念基礎上,通過協調組織內、外部利益關系來實現具體經濟
社會目標的自覺過程。這其中,效益是管理目標,規則是管理依據,權責是管理
手段;倘使缺乏規則意識和依據,權責就無法落實,人本思想將會落空,管理系
統也會出現紊亂,最終導致預期效益大打折扣。因此,規則化管理是極其重要
的。
規則作為行為規范,既賦予人們行為自由, 又施以行為約束,是自由和約
束、權利和責任的統一體。在一國規則體系中,法律占據主控地位,是一國政府
管理社會各項事務的重要工具。法律作為顯性、剛性規則,滲透著執政階級的管
理思路和模式。因此,將經濟管理活動納入法治化軌道,是一國政府行使經濟管
理主權的制度化運行方式。
回顧改革開放的歷程,我國經歷了從人倫經濟向法治經濟的過渡,經濟管理
中民主成分日益增強。改革初期,受人治思想的影響,各種淡漠法律的做法,如
“霸王合同”、審批關卡、隨意減免稅、體罰職工等屢見不鮮。隨著商品經濟的發
展和經濟法制的完善,社會法制觀念普遍增強:一方面,公民和組織逐步學會了
利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國家經濟管理機關也逐步意識到依
法管理、社會參與管理的重要性。
根據改革進程的發展,我國在1993年和1999年的憲法修正案中,將“國家
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根本
大法,明確了改革的目標、原則和方向。據此,經濟管理法治化進入一個新的歷
史時期。
依照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模式,政府、企業和市場是密不可分的體制要素。
政府通過宏觀調控和市場管理,實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和穩定發展。政府要依
法行政、效益行政,首先必須通過行政法、經濟法將其經濟管理職權(責)和程
序制度化,政府宏觀調控政策,如計劃、貨幣、稅收、利率、產業結構、統計、
國家投資、外匯、進出口管理等,以及市場管理措施,如維護公平競爭、消費者
權益保護、標準化管理、產權交易市場培育等,均需要通過法律明確下來。各級
經濟管理機關及其公職人員,應當依法行政,廉潔行政。
與政府相對應,企業是市場經濟的基礎。企業不僅要實現利潤目標,還要承
擔社會責任。企業作為多元利益關系的集合體,除自律管理外,很多方面都要依
法經營管理,比如,企業在設立、組織機構設置、組織形式變化以及市場退出過
程中,須依法申請審批和登記;企業日常經營中的勞動、用地、產品質量、財
務、人事、稅收、工會等事務,需要依法進行;企業對外交易時,合同、知識產
權、產品檢疫、銀行結算、海關監管等,又都是不可或缺的法律事務。毫不夸張
地說,現代企業生活在法律汪洋之中。
隨著中國加入WTO,經濟管理活動又增添了國際化色彩,其中,依照規則
辦事是入世后我國政府、企業和市場所面臨的第一挑戰。WTO精神倡導市場交,
易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就是要求經濟管理事務法治化,淡化人治的痕跡。因
此,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要帶頭樹立法制觀念,切實依法行政。廣大公眾和經濟組
組要積極學習法律,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監督和參與社會經濟管理活動,積
極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建設。長期以來,外國投資者在我國投資時,最擔心的
不是政策優惠,而是投資法律環境的穩定性和透明度,這一問題,同樣是新形;
下國內投資者面臨的共同問題。因此,依法進行經濟管理勢在必行。
十六大報告在闡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時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
實,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的法制目標,同時強
調,要“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尤其要增強公職人員的法制觀
念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和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成為遵守憲法和法律的模范”。
這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策劃出版這套“21世紀經濟管理類法律應用簡明教材’,
無疑順應時代的要求。這套教材分“民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和“國際
經濟法”四個系列,每一系列又分為“理論概要”、“典型案例”、“教學法規”三
個部分,基本上涵蓋了高等院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生以及國家機關、各類企業、公
司的經濟管理人員在工作、學習和科研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
作為法律入門教材,每一系列的“理論概要’’部分,系統、簡明地介紹了相
關學科的基本法律知識;在此基礎上,系列教材還設有“典型案例”部分,使理
論制度與實務操作相互結合、滲透,起到指導法律運用的效果,這是非法學專業
人員學習法律的重要途徑。
增強法律觀念是建設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實現科學管理的客觀要
求。因此,我希望經濟管理專業的讀者朋友們本著時代責任感學習法律,在實踐
中運用法律并且傳播法治精神,共同為我國法制建設增光添彩。
以此為序。
2002年11月
目 錄
第一編 行政行為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組織法(節錄)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貪污賄賂行政處分暫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節錄)
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節錄)
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法規規章備案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節錄)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節錄)
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節錄)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節錄)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節錄)
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節錄)
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節錄)
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節錄)
第二編 行政救濟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節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
問題的解釋(節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節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節錄)
附:行政救濟制度司法解釋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