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6083
- 書名:證券實用核心法規(第2版)(實用核心法規系列)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方正
- 出版時間:2004年9月
- 入庫時間:2004-10-19
- 定價:10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修正 中
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一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
起施行) ……………………………………………………(1)
※ ※ ※ ※
中國證券業協會章程
(1991年6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發布)
………………………………………………………………(35)
禁止證券欺詐行為暫行辦法
(1993年8月15日國務院批準 1993年9月2日國務
院證券委員會發布)………………………………………(39)
證券公司財務制度
(1999年10月22日財政部發布) ………………………(46)
關于發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
至6號的通知
(2000年11月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68)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
(2001年1月31日證監會發布 證監發[2001]15
號)…………………………………………………………(97)
關于證券公司擔保問題的通知
(2001年4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證
監發[2001]69號)……………………………………(107)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
(1997年11月30日國務院批準 1997年12月10日
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訂
(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的批復》2001年12月12日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新公布) -.J.………………(108)
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2001年12月28日證監會發布)………………………(128)
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
(2002年6月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8號
公布 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36)
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公約(試行)
(2002年7月3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第三次會員大會審
議通過) …………………………………………………(142)
關于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重大關聯交易等事項的審核要求
(2002年10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6次
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2002年12月16日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4號公布 自2003年2月1日
起施行) …………………………………………………(146)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2002年11月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
銀行令第12號發布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48)
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2002年10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6次
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2002年12月16日中國證券
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4號公布 自2003年2月1日
起施行) …………………………………………………(156)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復議辦法
(2003年11月2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3
號頒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實施)………...………(161)
※ ※ ※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證券回購合同履行地問題的批
復
(1996年7月4日)………………………………………(16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經營機構之間以及證券經營機構與
證券交易場所之間因股票發行或者交易引起的爭議人民
法院能否受理給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復函
(1996年12月8日) ……………………………………(17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劃撥證券或期貨交易所證券登記
結算機構、證券經營或期貨經紀機構清算賬戶資金等問
題的通知
(1997年12月2日) ……………………………………(17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恢復受理、審理和執行已經編入全國證
券回購機構間債務清欠鏈條的證券回購經濟糾紛案件的
通知
(2000年7月26日) ……………………………………(17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全國證券回購機構間經統一清欠后尚
余的債權債務訴訟時效問題的通知
(2001年1月20日 法[2001]9號)…………………(17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暫不予受理的通知
(2001年9月21日 法明傳[2001]406號)…………(17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侵
權糾紛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2年1月15日) ……………………………………(17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
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61
次會議通過2003年1月9日公布 自2003年2月
1日起施行’法釋[2003]2號)………………………(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