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0787
- 書名:存款保險法律制度的理論與實務
- 作者:潘修平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5年10月
- 入庫時間:2005-11-15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存款保險法律制度導論
第一節存款保險法律制度的產生和發展過程
一、美國早期的存款保險制度
二、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
三、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發展過程
四、存款保險制度在國際上的發展
第二節 存款保險法律制度的概念及類型
一、存款保險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存款保險基金
三、存放保險法律制度的分類
第三節 存款保險法律關系的主體
一、概述
二、存款保險機構是保險人
三、銀行是投保人、被保險人
四、存款人是受益人
第四節 存款保險法律關系的客體
一、商事法律關系客體概述
二、責任保險的客體
三、存款保險法律關系的客體是“銀行所負有的向存款人返還
存款的責任”
第五節 存款保險的屬性
一、存款保險屬于何種保險
二、存款保險是保證保險,還是信用保險
三、存款保險是保險還是擔保法上的保證
第六節存款保險法律關系的內容
一、存款保險中三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二、存款保險法律關系的內容
三、存款保險法律關系的特殊性
第二章存款保險機構對投保銀行和存款人的保護
第一節 存款保險機構對投保銀行的保護
一、銀行面臨的擠兌風險及其社會危害性
二、存款保險機構對銀行的保護作用
第二節 存款保險機構對存款人的保護
一、存款人處干弱勢地位
二、存款保險機構對存款人的保護作用
第三節 存款保險機構承擔保險責任的條件、方式及時間
一、承擔保險責任的條件
二、承擔保險責任的方武
三、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
第四節 保護銀行和存款人所帶來的消極后果及防范措施
一、存款保險產生的消極后果
二、防范措施
第五節 存款保險機構承擔保險責任后的求償權
一、保險人求償權概連
二、保險人的三種求償權
三、存款保險機構對投保銀行不享有代位權,但享有追償權
四、存款保險機構行使追償權的結果是存款保險機構成為
倒閉銀行的最大債權人
第六節存款保險制度與其他金融保護制度的關系
一、存款準備金制度
二、中央銀行最后貸敖人制度
三、三種制度的比較
四、結論
第三章存款保險機構對投保銀行的監管
第一節 存款保險機構監管權的來源
一、來源于保險法的規定
二、來環干銀行法和存敖保險法的規定
三、來源于存款保險合同的約定
四、來源于市場機制的作用
第二節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其他金融監管機構的分工與協作
一、貨幣監理署及其監管范圍
二、聯邦儲備委員會及其監管范圍
三、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及其監管范圍
四、州立金融監管機構及其監管范圍
第三節存款保險機構對銀行的檢查與評估
一、非現場檢查
二、現場檢查
三、現場檢查的重要性
第四節 存款保險機構對投保銀行的處罰措施
一、拒絕承保(Denial 0finsurance)
二、發出禁止令(Cease and desisl proceeding)
三、撤換或停止董事、經理職權(Suspension and~moval
of directors 0r officers)
四、終止保險(Termination 0f insur'Rllce) 一
第五節 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后的銀行監管體制
一、中國金融監營體制的現狀
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后,我國金融監管體制將要發生的轉變
三、各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監管權的劃分
四、存款保險機構的檢查措施和處罰辦法
第四章存款保險機構對投保銀行的救助、處置和清算
第一節 概述
一、銀行破產的特殊性
二、美國銀行破產法律的立法體倒
三、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成為倒閉銀行的接管人和清算人的
法律依據
四、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清算中的特殊權力
五、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銀行破產中具有多重身份
第二節 處置倒閉銀行的原則和程序
一、處置倒閉銀行的原則
二、處置程序
第三節銀行救助
一、銀行救助的概念及操作方法
二、銀行救助方式的優點及其績效
三、銀行救助方式的缺點
四、結論
第四節 購買資產并承受債務
一、基本的購買資產并承受債務的方法
二_帶賣出期權的購買和承受交易
三、可選資產集合的購買和承受方武
四、損失分攤的購買和承繼方式
第五節 整體銀行轉讓
一、整體銀行轉讓的概念
二、整體銀行交易的優勢及績效
三、整體銀行轉讓的不足之處
第六節搭橋銀行
一、搭橋銀行的概念及操作方法
二、搭橋銀行的作用和績效
三、搭橋銀行的業務與管理
四、搭橋銀行的不足之處
第七節存款償付
一、概述
二、償付金額
三、直接償付
四、保險存放轉穆
五、對未保險存款的處理
第八節 破產銀行的清算
一、銀行破產財產的范圍
二、破產債權的申報程序
三、處置破產銀行資產的方法
四、破產債權的清償順序
第九節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中國的銀行破產法律制度的影響
一、中國應當制定一部完整的、單獨的銀行破產法
二、中國的銀行退市途徑
三、在設立存款保險制度之后、中國應當建立起以行政程序
為主的銀行破產法律制度
四、存敖保險機構可以成為破產銀行的接管人和清算人,解決
我國銀行破產中缺少接管人和清算人的問題
五、存款保險機構可以替代現有的資產管理公司.對銀行剝離
的不良資產進行處置
第五章存款保險法律制度設計
第一節 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立、職責及管理體制
一、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立
二、原始出資與存款保險基金
三、職責和經營范圍
四、管理體制
第二節 投保銀行的范圍
一、是強制投保,還是自愿授保
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是否參加存款保險
三、農村信用社是否參加存款保險
四、中國境內的外資銀行、我國銀行在境外的分支機構是否
參加存款保險
五、非銀行金融機構是否參加存款保險
六、結論
第三節 存款保險業務
一、保險的范圍
二、保險限額
三、保險費率
第四節存款保險機構的融資渠道
一、中央銀行或政府提供貸款
二、政府提供擔保
三、政府承擔損失
四、政府發行特殊債券
五、從他國獲得融資
參考文獻
附錄
附錄一
附錄二
附錄三
附錄四
附錄五
附錄六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起草的《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
美國《聯邦存款保險法》目錄
酞盟《存款保險制度指引》
臺灣地區“存款保險條例”
臺灣地區“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臺灣地區《存款保險契約書》
本書共18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