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4007
- 書名:羅馬契約制度與現代合同研究(21世紀沓學熱點系列)
- 作者:黃名述 張玉敏
- 出版社:中國檢察
- 出版時間:2006年5月
- 入庫時間:2006-5-16
- 定價:36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導論:作為一種歷史話語的古羅馬契約制度史
引言
一、債——契約的制度模式構建
二、羅馬契約制度的形式主義及其衰落
三、羅馬契約制度的類型強制主義及其突破
四、歷史語境中的幾點解釋
第一章 合同形式的羅馬法基礎及其現代發展
一、羅馬法的合同嚴格形式主義及其衰落
(一)前古典法時期的要式行為
(二)古典法時期及其之后的要式契約
(三)后古典法時期嚴格形式主義的衰落
(四)小結:契約形式的本質轉變
二、中世紀教會法與羅馬法的復興:合意的凸現與形式的
失落
(一)沒有斷裂的合同發展史
(二)教會法對合同制度體系化的重大貢獻
(三)羅馬法復興對合同一般理論的深遠影響
三、近代法上的合同形式自由原則
(一)契約自由原則的確立
(二)合同形式自由
四、現代合同法的發展趨勢
(一)合同形式主義的“復興”
(二)國際合同法堅持“無形式要求”(N0 form required)
五、合同法定形式欠缺的效力評價規范模式及其適用上的
限制
(一)合同法定形式欠缺的效力評價規范模式
(二)“形式欠缺合同無效”原則在適用上的限制與突破
——以德國民法為例
六、啟示與結論
第二章 形式在契約中地位的變遷
一、歷史沿革與立法比較
(一)羅馬法
(二)法國法
(三)德國法
(四)我國臺灣地區民法
(五)英美法
(六)國際公約
二、關于合同形式法律效力的一般規律
(一)形式主義——同意主義——復興形式主義的發展
曲線
(二)合同形式影響合同效力的途徑
(三)對合同形式影響合同效力諸途徑的評價
三、我國關于合同形式的立法、司法解釋述評
(一)我國關于合同形式的立法、司法解釋的現狀
(二)對我國合同形式立法、司法解釋的幾點檢討
(三)我國關于合同形式的未來選擇(結論)
第三章 羅馬法以來契約自由原則的興衰——兼析合同法的現
代發展
一、契約自由思想在羅馬法上的起源
(一)羅馬市民法上之契約:形式是自由的天堂
(二)羅馬萬民法上的諾成契約:契約自由的歷史淵源
二、契約自由:近代民法的核心和靈魂
(一)近代民法對羅馬法的繼受
(二)近代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法律(學說)對契約自由的
闡述
(三)契約自由原則的含義
(四)契約自由原則的歷史性貢獻
(五)奠基于契約自由原則上的近代(古典)契約模式
(六)古典契約模式(契約自由思想)的深層動力
三、現代契約法:契約自由與契約正義的沖突與平衡——契
約自由原則的衰落
(一)引論
(二)古典契約模式的突破——契約自由原則適用上之限
制與衰落
(三)契約法從近代向現代的基本走向
(四)多元化的契約哲學
四、契約的死亡與契約的再生
(一)吉爾莫宣告之“契約之死”
(二)美國兩次契約法重述中的允諾上禁反言
(三)古典契約法原理,真的已經死亡
(四)契約的再生發展
五、對我國合同法之評價
(一)我國合同法的理論貢獻和制度創新
(二)合同法的缺陷
第四章論締約過失責任
一、締約過失責任的產生和發展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性質和法律基礎
(一)關于締約過失責任性質的幾種觀點
(二)締約過失制度理論基礎之我見
三、締約過失制度的價值分析
四、我國民法上的締約過失制度
(一)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要件
(二)締約過失責任與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
(三)締約過失責任的類型
第五章 契約的保障手段——債權的擔保
一、債權的擔保概說
(一)債權效力的不足及其補救
(二)債的擔保類型及發展趨勢
二、古代擔保制度的形成及基本特點
(一)擔保的萌芽
(二)羅馬法奠定了現代擔保制度的基礎
(三)日耳曼法對擔保制度的影響
三、近代擔保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及各國立法狀況
(一)概述
(二)物的擔保
(三)近代法上的保證制度的基本特征
四、現代擔保制度的發展
(一)概述
(二)物的擔保
(三)現代人的擔保制度的演變
五、我國擔保制度的完善
(一)概況
(二)現行擔保物權制度的缺陷與完善
(三)人的擔保的完善與發展
第六章 合同的代理
一、合同代理的產生與發展
(一)羅馬法與合同代理
(二)資本主義社會合同代理的產生和發展
(三)我國合同代理的產生與發展
二、合同代理的意義
(一)代理是維護公民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二)代理是法人拓展業務范圍的重要手段
(三)代理是開展國際貿易的必要手段
三、代理的概念與分類
(一)英美法的代理概念與分類
(二)大陸法代理的概念與分類
(三)我國代理制度的新發展
(四)代理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四、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系
(一)代理人對被代理人的義務
(二)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義務
五、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對第三人的關系
(一)有權代理中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對第三人的關系
(二)無權代理中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對第三人的關系
六、代理關系的終止
第七章 合伙法律制度研究
一、合伙法律制度發展軌跡探尋
二、合伙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一)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合伙法律制度比較
(二)我國臺灣地區與我國合伙法律制度比較
三、我國合伙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就合伙與合伙企業的界定問題
(二)關于有限合伙與隱名合伙
第八章違約的補救
一、違約歸責原則研究
(一)羅馬法上的違約歸責原則
(二)近現代民法對羅馬法違約歸責原則的繼受與發展
(三)我國合同法上的違約歸責原則
二、違約形態
(一)羅馬法中的違約形態
(二)大陸法系國家民法中的違約形態
(三)英美法上的違約形態
(四)我國合同法上的違約形態
三、違約補救措施
(一)概述
(二)實際履行
(三)賠償損失
(四)合同解除
(五)違約金
四、免責事由
(一)概述
(二)不可抗力
(三)免責條款
第九章 羅馬契約法上的過錯責任原則及其意義
一、羅馬契約法上的過錯責任原則
(一)過錯責任原則在羅馬契約法上的確立:從客觀責任
到主觀責任
(二)故意和過失的判斷標準:羅馬法上的過錯體系
(三)羅馬法上的過錯舉證責任
二、羅馬契約法上的過錯責任原則對后世的影響
(一)對大陸法國家契約法的影響
(二)對英美法國家契約法的影響
三、我國合同法的歸責原則
第十章 責任競合問題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二、合同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緣由
三、對合同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學說的評析
(一)國外有關合同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學說
(二)國內學者的主張
(三)評析
(四)結論
四、合同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的法律對策
(一)禁止競合
(二)允許競合
(三)限制競合
五、中國民法的選擇
(一)現行法的分析
(二)尚需完善的地方
第十一章 中國合同法的理論與實踐
一、中國合同法的歷史發展
(一)兩階段論
(二)四階段論
(三)民事立法進程論
二、統一合同法的意義
(一)立法意義
(二)法典意義
三、統一合同法的特點
(一)統一合同法是跨世紀立法,兼具時代性和超前性
(二)統一合同法具有先進性
(三)統一合同法具有科學性
(四)統一合同法具有對兩大法系制度的融合性
(五)統一合同法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四、統一合同法的若干理論問題
(一)立法模式的選擇問題
(二)關于合同法的規范對象問題
(三)關于合同義務的規定
(四)關于合同的效力問題
(五)關于不當影響
(六)關于情事變更問題
(七)關于債權人代位權
(八)關于《合同法》第286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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