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4636
- 書名:應用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應用型法律法規叢書)
- 作者: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6年6月
- 入庫時間:2006-7-6
- 定價:15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宗旨】 /1
第二條【適用范圍】 /1
第三條【商品房銷售定義】 /2
第四條【開發企業銷售方式】 /2
(1)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主要包括哪些類型? /2
第二章 銷售條件
第五條【商品房銷售的主管部門】 /3
第六條【預售許可制】 /4
(1)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4
(2)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申請辦理預
售許可,應提交哪些文件? /5
(3)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如何辦理商品房預售許
可? /6
(4)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是否應當出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其應當在多長時間內
到主管部門備案? /7
(5) 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
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其效力如何認定? /7
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條件】 /8
第八條【房地產開發企業備案的資料】 /8
(1)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應將房產開發項目建設
過程中的主要事項記錄在開發項目手冊中并
定期送房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9
第九條【銷售設有抵押權的商品房】 /9
(1)哪些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9
(2)商品房抵押合同能否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
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
債權人所有? /1 0
(3)商品房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商品房的應該
如何處理? /1 0
(4) 兩宗以上房地產設定同一抵押權的,如何認
定該房地產抵押? /10
(5)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如何
確定? /1 1
第十條【一房多售的禁止】 /1 1
(1)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
出賣給第三人的,買受人有哪些請求可以得
到支持? /1 1
第十一條【返本銷售及售后包租的禁止】 /1 2
第十二條【按套銷售原則】 /1 3
(1) 以一個平方米單位產權的方式向社會出售整
座房屋,是商品房交易行為嗎? /1 3
(2)對已建成的商業、辦公或其他樓宇分割出售
的,如有明確的權屬范圍和具體的權屬界限,
是否為正常的房產交易? /1 4
第十三條【簽訂物業管理協議】 /15
(1)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前,建
設單位應當通過什么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與其簽訂何
性質的合同? /1 5
(2)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
的,應當對哪些內容予以約定? /1 6
(3)銷售物業時,建設單位和物業買受人負有什
么義務? /1 6
(4)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商品房和公有住房管理
單位出售公有住房時,應做好哪些物業管理
工作? /1 6
第三章 廣告與合同
第十四條【發布廣告的要求】 /1 8
(1)發布房地產廣告應當遵守哪些法律規定? /1 9
(2)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
廣告時要遵循哪些廣告的準則? /1 9
(3)房地產廣告有何要求? /21
(4)如何理解“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
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的承諾”的規定? /22
(5)哪些情況下不得發布廣告? /23
(6)發布房地產廣告應當具有或提供哪些證明文
件? /23
(7)房地產預售、銷售廣告,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24
(8)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能否以“內部認購”、“內部認訂”、“內部
登記”等名目發布廣告? /24
第十五條【廣告、宣傳資料明示事項應定入合同】 /26
(1)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
房地產廣告,有哪些事項應在商品房買賣合
同中予以明確? /26
(2)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以及商品房開
發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
諾對合同內容有何影響? /28
第十六條【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30
(1)一般來講,合同包括哪些條款? /30
(2) 商品房銷售,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那
么合同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31
(3)房地產轉讓合同應當載明哪些主要內容? /31
(4)不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的企業與他人簽
訂的以房地產開發經營為內容的合同,其法
律效力如何認定? /32
(5)商品房的預售方,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也沒有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進行施工建設,預
售商品房的,其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如何認
定? /32
(6)商品房的預售方,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
但投入一定的開發建設資金進行了施工建
設,預售商品房的,其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
如何認定? /32
(7)商品房的預售方持有土地使用權證,也投
入一定的開發建設資金進行了施工建設,預
售商品房的,其商品房預售合同效力如何認
定? /33
(8)預售商品房合同簽訂后,預購方尚未取得房
屋所有權證之前,預售方未經預購方同意,
又就同一預售商品房與他人簽訂預售合同的,
前后兩個預售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33
(9)商品房的認購、定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
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的,并且出賣人已
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類協議的性質如
何認定? /34
第十七條【銷售價格議定】 /34
(1)商品房銷售價格由當事人協商議定,那么
對于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居民住宅價格,應
當如何確定? /34
(2)商品住宅價格應如何制定?有哪些項目構成? /34
(3)如何平抑商品住宅的銷售價格?經營性的建
筑能否計入商品住宅成本? /36
(4)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實行何價格制度? /38
(5)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由哪些項目構成? /39
(6)哪些費用是不包括在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之內
的? /40
(7)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由何主體于何時確定?如
何確定? /40
(8)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提出經濟適用住房定價
申請的,應附具哪些材料?政府價格主管部
門收到企業的申請后,應該如何處理? /41
(9)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以什么作為基準價格?分
割零售單套住房的,應該如何確定價格? /42
(10)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的上下浮幅度有無限制? /42
(11)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銷售經濟適用住房,
在房價外能否加收其他費用?應該如何實
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 /42
(12)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合同雙方可否約定?可
否變更約定的價格? /43
(13)預售商品房的合同雙方約定了預售商品房價
格,同時又約定了預售商品房的價格以有關
主管部門的核定價格為準,一方要求按核定
價格變更預售商品房價格的,是否予以準許? /43
(14)合同雙方約定的預售商品房價格不明確,
或者在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合
同當事人可以怎樣來確定商品房的價格? /44
(15)在逾期交付房屋的情況下,因預售商品房
價格發生變化而造成的損失,應由誰來承
擔? /44
(16)對別墅、渡假村等高消費性的空置商品房、
商業用房、寫字樓銷售的,按照規定可以享
受什么樣的稅費政策? /44
第十八條【銷售計價單位】 /46
(1) 商品房買賣所簽訂的商品房購銷合同中,對
購房者所購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建
筑面積及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等內容
如何處理? /46
(2)套內建筑面積有哪些部分組成?依何原則來
計算? /47
(3)公用建筑面積由哪些部分組成?依何原則來
計算? /48
(4)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如何計算?公用建筑
面積分攤如何計算? /48
第十九條【按套計價售房】 /50
第二十條【按面積計價誤差的處理方式】 /51
(1)根據民法的相關原理,如果出賣人交付使用
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
房買賣合同約定的面積不符,應該如何處
理? /52
第二十一條【按面積計價的合同約定事項】 /54
第二十二條【收受預定款】 /54
(1)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
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
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
合同,應該如何處理? /55
(2)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
其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應該如
何處理? /55
第二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明示的文件】 /56
(1)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哪些內容? /56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義務】 /70
(1)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項目建設應符合哪些
要求? /71
(2) 已預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因出現合同當
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質量或者使用功能
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有何義務?如果
其未履行該義務,那么買受人有何權利? /72
第四章 銷售代理
第二十五條【委托中介銷售】 /74
(1)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74
(2)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履行哪些義務? /75
(3)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應當包含哪些主要
內容? /75
(4)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承辦業務時,如何
(6)《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應如何交付給用戶? /91
辦理接受委托服務事宜? /76
(5)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能否將委托的房地
產中介業務轉讓委托給相應資格的中介
服務機構代理? /76
第二十六條【受托中介出示文書的義務】 /76
第二十七條【受托中介如實告知的義務】 /77
第二十八條【受托中介收費限制】 /77
(1)哪些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從事哪些中介
服務可以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中介服務
費用? /77
(2)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收取中介服務費用
時,有何要求? /78
(3)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收取的中介服務如
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
經紀等項收費時,具體有何收費標準或
要求? /78
第二十九條【銷售人員培訓】 /80
(1)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有何任職資格要求? /80
(2)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要
滿足哪些條件? /81
(3)申請注冊房地產經紀人的應具備哪些條
件? /82
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條【按期交付義務】 /83
(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如何承擔民
事責任? /83
(2)如果標的物不能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是
因為買受人的原因引起的,那么買受人
應承擔什么風險? /84
(3) 出賣人按照約定未交付有關的標的物的
單證和資料的,是否影響合同風險的轉移? /84
(4) 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
買受人有何權利? /84
(5)在出賣人交付使用房屋前或交付后,房
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如何承擔? /84
(6) 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
付購房款的,當事人一方享有什么權利? /85
(7)逾期付款或者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其
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如何確定? /85
第三十一條【設置樣板房的說明義務】 /86
(1)合同法上規定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有
哪些權利義務? /86
第三十二條【提供質保及使用說明書】 /87
(1)出賣人履行合同時,對有關單證和資料
如何處理? /87
(2)《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如何履行質量保證書
的約定? /87
(3)住宅質量保證書能否作為商品房購銷合
同的補充約定? /89
(4)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商品住宅時,
交付驗收、住宅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
等事宜如何處理? /89
(5)《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哪些項目作
出說明?一般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90
第三十三條【質量保修責任】 /92
(1)建設施工企業應如何對施工質量負責? /92
(2)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
期限為多長? /93
(3)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
期為多長?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如何起算? /94
(4)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缺陷的,
房屋建筑所有人和施工單位應當如何處理? /95
(5)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的,
建設單位能否委托其他單位保修? /95
(6)房屋建筑工程保修費用由誰承擔? /95
(7)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造
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人身、財
產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96
(8)房屋建筑工程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
財產損害的,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96
(9)哪些情況造成的質量缺陷不屬于房屋建筑
工程的保修范圍? /96
(10)保修期內,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房
進行維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響
的,應由誰承當責任? /96
(11)建筑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偷工減料、使用
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設備的,或
者有其他不符合施工規范行為的,應當如
何處理? /97
(12)建筑施工企業不履行保修義務或者拖延履
行保修義務的,應該如何處理? /97
(13)住宅保修期如何起算? /97
(14)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自用部位和自
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由誰承擔? /98
(15)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
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責任由誰承擔? /98
(16)住宅所有人和維修養護單位應當如何
加強對住宅的維修養護? /99
(17) 當事人因住宅的維修養護發生糾紛時.
應當如何解決? /99
(18)在保修期內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
問題,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
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有何權利? /100
第三十四條【房屋權屬登記】 /100
(1)哪些情形下,房屋權利申請人、房屋權
利人或者其他有利害關系人應當委托房產
測繪單位進行房產測繪? /101
(2)房產測繪成果質量由誰負責?房產測繪
成果資料應當與什么保持一致? /1 01
(3) 當事人對房產測繪成果有異議的,可以
請求如何處理? /102
(4)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用于房屋權屬
登記等房產管理的房產測繪成果應該如何
管理? /1 02
(5)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多長時間
內承購人應當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果由
于開發企業的原因,承購人未能取得房屋
權屬證書的,由誰承擔責任?現售商品房
的購買人又應該多長時間內辦理房屋所有
權登記手續? /102
(6)房屋權屬登記分為哪些登記類別?依哪
些程序進行? /1 03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包括哪些主體? /106
(8)權利人(申請人)能否委托他人申請房
屋權屬登it? /106
(9)權利人(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請登
記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哪些證件? /106
(10)登記機關能否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
屬證書進行驗證或者換證? /1 06
(11)總登記、驗證、換證應當在多長時間內
公告?公告哪些內容? /1 07
(12)新建的房屋,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為國
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請人應當在多長時
間內申請房屋權屬登記?提交哪些證件? /108
(13)發生哪些情況,房產權利人應當在規定
的期限內持有關證件到房屋所在地政府
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房屋權屬
證書? /1 08
(14)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
轉讓、分割、合并、裁決等原因致使其
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在多長時間
內辦理轉移登記? /1 09
(15)房屋權屬登記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
狀發生哪些情形,權利人應自事實發生
之日起多長時間內申請變更登it? /1 09
(16) 房屋權屬登記應以什么為單元進行登it? /1 1 0
(17)房屋權屬登記設計的有關房屋建筑面積
計算問題,《房產測量規范》未作規定
或規定不明確的,可以按何規定執行? /1 1 0
(18)哪些情形下,由登記機關依法直接代為登
記,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1 1 2
(19)哪些情形下,經申請人申請可以準予暫緩
登記? /1 1 2
(20)哪些情形下,登記機關應當不予登記? /1 1 2
(21)哪些情形下,登記機關有權注銷房屋權屬
登記? /1 1 3
(22)為方便當事人申辦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房
屋權屬登記程序可以在哪些方面做到進
一步簡化? /1 1 3
(23)房屋所有權登記費等收費屬于何性質收費?
其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如何執行? /1 15
(24)經濟適用住房辦理權屬登記時,有何特殊
規定? /1 1 6
(25)《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有無溯及
力?對1998年1月1日以前頒發的房屋權
屬證書,如發現有錯誤,應該如何處理? /117
(26) 因虛報、瞞報房屋權屬登記情況等非法手
段獲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或者涂改、偽
造房屋權屬登記證書的,或者非法印制
房屋權屬證書的,應該如何處理? /11 7
(27)因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過失導致登記不
當,致使權利人受到經濟損失的,登記
機關應否對當事人給予賠償? /118
(28)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貪污受賄的,濫用職權、超越管轄范圍
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的,應該怎樣處分? /1 18
(29)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內
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出賣人應承
擔什么責任?買受人可主張何權利? /1 1 8 l
第三十五條【質量檢測】 /1 1 9 l
(1)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 l
張何權利? /1 1 9 l
(2)那些主體應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 /120 I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未取得營業執照售房的責任】 /120 {
營的,主管部門可以如何處罰? /1 21
第三十七條【未取得資質證書售房的責任】 /1 21
(1)未取得資質等級證書或者超越資質等級從
何處罰? /1 21
(2)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
如何處罰? /1 22
第三十八條【違反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責任】 /1 22
售商品房的,如何處罰? /1 22
如何處罰? /1 28
第三十九條【一房多售的責任】 /129
(1)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
屋出賣給他人的,出賣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1 29
(2) 出賣人在未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又將房
屋銷售給他人,構成詐騙罪的,如何處罰? /130
第四十條【違反驗收規定交房的責任】 /1 30
(1)按照合同規定,建設工程如何才能交付使
用? /1 30
(2)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應符合哪些要求? /131
(3)住宅小區竣工綜合驗收應提交哪些文件?
怎樣進行? /1 31
(4)分期建設的住宅小區,可以如何驗收? /1 32
(5)將未經驗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如何處罰? /133
(6)將驗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如何處
罰? /1 33
(7)對違反驗收規定交房的建設單位如何處罰? /134
第四十一條【未按規定報送資料的責任】 /1 34
(1)建設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將竣工驗收報告、
有關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送備案
的,如何處罰? /1 34
(2)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向建設
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移交建設
項目檔案的,如何處罰? /1 35
第四十二條【相關違規行為的處罰】 /136
第四十三條【中介銷售不符條件商品房的責任】 /136
第四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137
(1)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向
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費用的,應該如何處
理? /1 37
(2)根據刑法及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對于房
地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受賄、索賄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如何處罰? /1 37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術語解釋】 /1 40
第四十六條【授權條款】 /1 40
第四十七條【解釋部門】 /1 41
第四十八條【施行日期】 /1 41
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42
(1994年7月5日)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154
(1998年7月20日)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162
(2001年8月15 )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167
(2004年7月20日)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171
(2001年8月15日)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 /181
(2001年8月15日)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187
(2001年11月1日)
物業管理條例 /1 94
(2003年9月l目)
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 /207
(1998年12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施行前
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21 O
(1995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18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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