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26168
- 書名:法律社會化問題導論
- 作者:郭榛樹
- 出版社:寧夏人民
- 出版時間:2006年2月
- 入庫時間:2006-10-31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社會不是以法律為基礎的,相反的,法律應該以社會為基礎。
人類社會自誕生以來,特別是進入近現代社會之后,法律與發展相
互聯系、相互作用,不僅推動了社會的變遷和法律的進步,而且使
法律與社會的關系更加密切,這一方面表現在社會的法律化上,法
律從無到有,從“ 奴隸” 到“將軍”,從有限控制到全面調整,整個
社會真可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當然,不是刑法意義上的);
另一方面表現在法律的社會化上,從法律基礎到法律本質,從法律
本位到法律運行,從法律客體到法律主體,社會在其中的地位日益
突現,法律的社會性日益彰顯。社會的法律化與法律的社會化,一
體兩面,它們相輔相成,相互促進,不斷將人類的法制文明推向新
的田中階段。
在研究法律社會化過程中,本書主要使用了國家與社會二分
的研究范式。這種范式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理論范式,它在法學等研
究中都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使用它的人已經越來越多。但
是,不少人喜歡望文生義,將它簡單地等同于國家與社會兩者之間
的關系。實際上,社會總是由個人組成的,國家又是建立在社會基
礎之上的,國家與社會二分的范式必然涉及個人、社會和國家三者
之間的關系,而且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才是法的最根本的關系。因
此,當我們使用這一理論范式時,應當從人的本質出發,運用個人
與社會、個人與國家、國家與社會的“三棱鏡”,去探尋法的發展軌
跡與趨勢,決不能將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擱置一旁。而本書很顯然是
注意到了這一點。更重要的是,國家與社會的關系范式的產生,屬
于理論發展的第一個階段,即從具體到抽象的階段;而運用它去分
析實際問題時,就進入了理論發展的第二階段,即從抽象到具體的
階段。抽象追求的是同一性,而具體呈現的是多樣性。由于西方社
會與中國社會不是同質的社會,因此,當我們運用國家與社會的關
系范式研究西方和中國的法律社會化時,就會發現:當代中國的法
律社會化,無論是其歷史起點、現實條件和演進路徑,都與西方有
著很大的不同。比如在一些西方國家,法律本位是沿著從國家本位
到個人本位,再到社會本位的軌跡逐漸演變的;而當代中國法律在
一個較短的歷史時期內就面臨著“雙重轉變”:一是由義務本位向
權利本位的轉變;二是由國家本位向社會本位的轉變。中西法律社
會化的不同特點說明了,西方雖然是法制現代化的先行者,它的法
律實踐和理論對于當代中國的法制現代化雖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
鑒作用,但是切不可照搬照抄。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西方的處
方從來就沒有能夠真正醫好中國的任何毛病。從根本上講。中國的
一切問題只能由中國人依靠自己的智慧去解決。法制現代化當然
也不例外.
圖書目錄
序………………………………………… 龔廷泰(1)
緒論 社會法律化與法律社會化……………………………(1)
一、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1)
(一)關于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的研究概況……………(1)
(二)關于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的主要觀點……………(4)
(三)社會變遷與法律發展的相互作用…………………(10)
二、社會的法律化與法律的社會化………………………(17)
(一)社會的法律化………………………………………(17)
(二)法律的社會化………………………………………(30)
第一章 法本質的社會化……………………………………(40)
一、關于法本質的爭論……………………………………(41)
二、法的本質在于它的社會性……………………………(46)
(一)人的社會性…………………………………………(47)
(二)個人與社會的關系…………………………………(48)
(三)個人與社會的關系的法律調整……………………(51)
三、法運動的本質與法本質的運動………………………(56)
(一)法本質的原型………………………………………(56)
(二)法本質的異化………………………………………(57)
(三)法本質的回歸………………………………………(60)
四、法本質的社會化與馬克思主義的法律發展論………(66)
(一)關于法的起源問題…………………………………(67)
(二)關于現代法有無階級性的問題……………………(70)
(三)關于未來社會有無法律的問題……………………(72)
第二章 法本位的社會化……………………………………(75)
一、關于法本位問題的討論………………………………(75)
二、法本位的基本類型……………………………………(81)
(一)國家本位……………………………………………(81)
(二)個人本位……………………………………………(86)
(三)社會本位……………………………………………(97)
三、中國法本位的演進及其與西方的比較………………(96)
(一)中國法律本位的歷史演進…………………………(96)
(二)當代中國法律確立社會本位的必要性和必然性…(98)
(三)法本位轉型的中西比較…………………………(103)
四、法本位的轉型與當代中國法律的改革………………(107)
(一)關于公私法的劃分………………………………(107)
(二)公法社會化………………………………………(110)
(三)私法社會化………………………………………(116)
第三章 法運作的社會化…………………………………(120)
一、立法權的社會化………………………………………(121)
(一)國家本位的立法觀與社會本位的立法觀………(121)
( 二 )立法權社會化的歷史檢視………………………(125)
(三)立法權社會化的內涵……………………………(128)
(四)立法社會化與中國立法改革……………………(133)
二、司法權的社會化………………………………………(141)
(一)對司法權性質的兩種不同界定…………………(142)
(二)司法權社會化的基礎……………………………(145)
(三)司法權社會化的具體體現………………………(152)
(四)司法權社會化的限度……………………………(161)
三、法律服務的社會化……………………………………(165)
(一)法律服務社會化的內涵…………………………(166)
( 二)法律服務社會化的必要性………………………(170)
(三)我國法律服務的社會化改革……………………(174)
第四章 法評價的社會化…………………………………(184)
一、法哲學視野中的法形態………………………………(184)
二、法律評價的三大標準…………………………………(188)
(一)應然標準…………………………………………(190)
(二)實體標準…………………………………………(191)
(三)實然標準…………………………………………(193)
三、西方幾種典型的社會標準……………………………(195)
(一)耶林的社會目的論………………………………(P95)
(二)龐德的社會效果論………………………………(P98)
(三)羅爾斯的社會正義論…..;………………………(201)
四、當代中國法律評價的社會標準………………………(205)
(一)效率與公平是兩個最重要的社會標準…………(205)
(二)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及其安排模式………………(209)
(三)法律公平與法律效率……………………………(215)
第五章 法主體的社會化…………………………………(222)
一、法主體社會化的內涵…………………………………(223)
(一)法律環境影響人和人影響法律環境的統一……(224)
(二)法律文化縱向社會化與橫向社會化的統…… (225)
(三)法律文化的內化與外化的統………………… (226)
二、法主體社會化的機制…………………………………(227)
(一)法律內化機制……………………………(227)
(二)法律外化機制……………………………………(231)
三、法主體社會化的功能…………………………………(235)
(一)傳播法律文化……………………………………(235)
(二)創新法律文化……………………………………(236)
(三)培養法律角色……………………………………(238)
(四)維護社會秩序……………………………………(240)
四、當代中國制約法主體社會化的主要因素……………(241)
(一)非法律因素………………………………………(241)
(二)法律因素…………………………………………(246)
五、法主體社會化的基本途徑……………………………(255)
(一)社會教化與個體自化相結合……………………(255)
(二)法律規范的社會化與法律理念的社會化相結合…(258)
(三)明示的法律社會化與暗示的法律社會化相結合…(260)
主要參考文獻………………………………………………(263)
后記…………………………………………………………(271)
本書總2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