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中國傳統民事法”這一宏大視野下,以對眾多有廣泛性和代表性史例的闡述為基礎,選擇“財產權利”為考查中心。這是因為,在人們最一般的印象中,中華法系下的傳統民眾基本談不上參政、議政及言論自由的權利,人格、健康與名譽等人身權利也在家族倫理色彩之下束縛了成長的空間。與之不同,財產權利構成民眾維持生存和改進生活質量的必備條件,是諸如生命等其他權利得以依存的基石。在任何時代,正常人天生就有趨于獲取、維護和主張財產權利的本能。即使在傳統中國社會,私人財產權利意識不但很難因當時的制度、觀念或意識形態的抑制消失,而且隨著經濟社會生活復雜化及人口壓力增大而日漸強烈!
本書無意構建一個中國傳統社會財產權利的完整體系(是否存在這樣的體系也是值得懷疑的),而是在前人研究成就基礎上,秉承學術繼承和批判的態度,分別從以下視角分析秦漢至清代社會財產權利面臨的困境:第一部分以傳統社會的土地權利為視角,針對通說認為中國傳統社會乃是土地私有制這一觀點,辨析土地的權利狀態、以土地為核心的實體性私有財產法律制度是否存在,及此種土地權利狀態在現代的影響;第二部分以民事訴訟這一程序性法律及司法過程為視角,探討傳統社會尤其是唐代之后,以田土、錢債為主要內容的民事案件激增的背景下,私人財產權利通過司法獲得保障的可能性;第三部分以傳統中國的版權問題為個案,圍繞影響和決定法律制度創設及立法過程的各種因素,分析在新印刷術引發大量盜版現象的背景下,創設版權以致私人財產法律制度的可能性及其障礙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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