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關于
調整財產的歸屬和利用關系的基本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1999年《合
同法》通過了立法程序,成為正式法律之后,立即開始了《物權法》的起草工作。立法機
關經過幾年的艱苦工作,在理論界和實務界以及全國人民的參與和努力下,其中也經歷
了上上下下、反反復復的理論和實踐的討論和總結,以及在理論上的激烈爭論和觀點碰
撞,終于統一了思想,達成了共識,基本上完成了《物權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在2006年
10月26日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六次審議,決定在適當時候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正式審議這一法律草案。在即將完成《物權法》立法工作的時候,我們作為直接參加
物權法起草工作的法學理論工作者,感到似乎松了一口氣?梢韵胂,如果在《物權
法》草案正式通過的時候,我們的心情一定會更加激動。
《物權法》是我國改革開放勝利成果的法律形式,是對改革開放以來所取得的勝利
成果,特別是經濟體制改革的勝利成果的法律確認。它不僅涉及到國家的根本經濟制
度問題,而且也涉及到國家、集體和個人的所有權以及其他物權的承認和保護問題?
以說,《物權法》不僅內容重要,而且內容也非常新穎,很多的概念都是新概念,很多的
規則都是新規則,因此,《物權法草案》中規定了大量的新概念和新規則。在《物權法》
即將通過的前夕,要求我們不僅要做好立法的最后階段的工作,而且要承擔普及物權法
基本知識的重要任務,因此,我們的工作應當由立法為重點轉向以普法為重點。為了讓
廣大讀者能夠盡早掌握和熟悉《物權法》的新概念和新規則,我們以2006年10月26日
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為依據,編寫了本書,對《物權法草案》中的新概
念和新規則進行了闡釋,對起草物權法過程中的爭論問題作出概括和評論,并且選擇典
型案例,進一步作理論和實踐上的分析和說明,以使讀者在《物權法》正式通過之前,就
能夠準確掌握物權法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規則,為宣傳、學習、講授和適用《物權法》做好
充分的準備工作。
在法律尚未正式通過之前,就對法律草案中的新概念和新規則進行闡釋,是一個沒
有做過的嘗試,沒有經驗,好在物權法理論是完善的,因此,可以保證闡釋的正確性和準
確性。不過,由于《物權法草案》畢竟還是一個法律草案,并不是正式生效的法律,內容
還可能有較大的變動,因此,本書對物權法新概念和新規則的闡釋,仍然不是對正式法
律的解釋,必須以將來正式通過的《物權法》為準。對此,特向廣大讀者作以說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楊立新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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