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書分為五章,各章主要內容概括如下:
第一章集中探討了規制內幕交易的相關立法問題,分為三節,分別從相關規
則的表現形式、規則的內容、立法技巧方面的趨勢等三個方面進行闡述。指出相
關立法形式上的區別,直接體現出了不同國家對內幕交易行為本質的認識。本
書把內幕交易的相關規定放置于公司法框架下,其規范的基本出發點是:董事具
有誠信義務,內幕交易行為發生的最主要方面就是董事沒有依法正確履行誠信
義務。把內幕交易行為放人證券法框架下,則其基本認識是:內幕交易行為是對
證券市場秩序的一種損害,是證券交易中的不適當行為。一般而言,在這種法律
體系下,內幕交易規范涉及的主體的范圍比較寬泛一些。將對內幕交易行為的
規制主要規定在一國的刑法體系中的,則主要是考慮到內幕交易行為破壞了普
遍的大眾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將內幕交易行為
列為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對其處罰較重;就立法的內容而言,目前各國的規定
仍然是以內幕人、內幕信息和內幕交易行為這些核心概念為中心。在認定內幕
交易的時候,仍然有主觀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說內幕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
利用的信息屬內幕信息,否則不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在免責事由的安排上體現
出鮮明的政策鼓勵性和其他不同的取向。各國的立法中都普遍有加重處罰的趨
勢;在具體的規則設計方法上,體現出了從列舉到描述的變化。除了將主要問題
規定在一個法律部門中外,還就某些具體事項另行加以規定。在內幕交易的相
關法律設計中也給自律組織發揮作用預留了空間。
第二章探討規制內幕交易執法主體問題。在各國和地區,內幕交易執法主
體均有相對獨立性,履行準司法職能,美國、英國和香港地區的情況均如此。在
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比如法國、德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等也呈現出類似狀況。歐
盟頒布的相關指令和證監會國際組織新型市場委員會發布的研究報告,均體現
出各國在執法體制的構建和運作中,其主體的地位和職能大體近似。執法主體
只有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才可以相對超脫地處理涉嫌內幕交易中的復雜的利
益關系。主體只有具有相應權力,才能及時甄別線索、展開調查、收集證據、作出
裁決。而且,為有效打擊猖獗的內幕交易行為,各國都賦予執法主體必需的調查
權限,比如質詢、要求提供資料、搜查和凍結和沒收財產等。
第三章闡述了規制內幕交易的執法程序。確認內幕交易行為并追究行為人
責任時,執法主體需要進行調查、取證并作出決定,這一過程要嚴格遵守程序性
要求?萍舆@些程序性的要求,一方面是為執法主體提供行為指引,使其明確如
何為行為屬于正確履行職責,同時這些設計也為執法主體提供了保障,保證其在
一個制度設計框架下有妥當的執法空間;另一方面,這些程序性要求也保障了嫌
疑人的合法權利不被侵犯。一個良好的執法程序設計可以很好地兼容這兩個方
面的需求。本書從調查和決定兩個環節人手來分析內幕交易執法程序的設計。
第四章在分析我國現行相關規則的基礎上指出,目前對于涉嫌內幕交易的
案件,處理過程如下:首先是發現線索進行初步調查,認為需要立案查處的,填寫
立案建議表,經批準后由證監會稽查局立案組織調查,并在調查終結后制作報
告。接著由法律部、審理委員會進行審理,制作處罰決定書并執行。在這一過程
中,調查無疑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對內幕交易行為認定模式的理解,決定了調查
時所遵循的思路是否妥當、所收集的證據是否充分以及調查終結后所作出的結
論是否合法。本書從證券監管機構已經掌握的初步材料、已有的立法為出發點,
以涉嫌內幕交易的主體類型為基礎,對主體利用內幕信息之利用方式進行分類,
歸納出六種類型,并分別就這些類型的查處重點、難點、典型案件等作了介紹。
第五章分析我國的立法狀況。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于:相關規則分散在
不同時間頒布的不同法律中,對一些核心概念的含義,在立法層面上看存在細微
差異,這些差異一旦體現在適用上,就會使規則所覆蓋的主體和所包含的行為難
以界定;有一些規定比較機械,簡單的執行不能實現制度設計的立法意圖;就一
些案件查處中的重要方面,我國還欠缺相關規定,增加了對內幕交易的查處困
難;相關的理論準備也比較欠缺。針對這些不足,本書提出了改進建議草稿,并
逐條說明了建議改進的理由。
另外,在各章的結尾,與各章的內容相配合,提供了閱讀材料。其中大多數
是對主文觀點的支持數據或其他方面的支持材料,個別是對主文的補充和評介。
附錄部分收錄了《IOSCO證券交易法的目的和原則[節譯]》、《歐洲國會和
歐盟理事會關于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市場濫用)的2003/6號指令》、《德國證
券交易所法》、《德國證券交易法》、《法國貨幣金融法[節譯]》、《IOSCO關于規
范證券和期貨市場不當行為法令草案的評述》六個法律規范和國際組織的權威
研究報告。鑒于篇幅,IOSCO新興市場委員會非常重要的一份研究報告--
《內幕交易--各國怎樣規制它》沒有收錄到本書中,有興趣的讀者請參閱《公
司法律評論(2004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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