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1201
- 書名:行政訴訟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司法解釋適用手冊(修訂版)
- 作者:應松年主編
- 出版社:中國方正
- 出版時間:2007年8月
- 入庫時間:2007-10-17
- 定價:42
圖書內容簡介
為了適應日益發展的行政訴訟實踐和理論研究的需要,我們全面收
自1985年至2007年的現行有效的有關行政訴訟的法律、法規、司法解
規章等規范性文件共291件(此外還附錄了1件已失效的司法解釋),
分類后編輯成這本<行政訴訟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司法解釋
手冊》,奉獻給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審判人員、律師、行政訴訟當事人
行政訴訟理論工作者,供參與行政訴訟活動或進行行政訴訟理論研究時
參閱。
圖書目錄
一、總 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9年4月4曰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6號公布
自1990年10月l曰起施行) ……………………………………(3)
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草案)》的說明…………(12)
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通知
(1990年1月1日)……………………………………………………(1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1994年5月12曰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4年5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席令第23號公布 自1995年1月1曰起施行) ………………(21)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22曰 國辦發[1994]106號) ……………………(29)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
(1995年1月16日國務院第29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5年1月25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171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2)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6年3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35)
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
(1996年4月15日 國發[1996]13號) …………………………(4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9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席令第16號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49)
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復議法》的通知
(1999年5月6日 國發[1999]10號) …………………………(58)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2007年5月23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議通過
2007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499號公布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15曰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l號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72)
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通知
(2000年6月8日 國發[2000]11號) …………………………(86)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2003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3年8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席令第7號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91)
國務院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許可法》的通知
(2003年9月28日 國發[2003]23號) ………………………(105)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
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3年12月lO日 國辦發[2003]99號) ……………………(109)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
行政許可的決定
(2004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12號公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114)
附:國務院決定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
設定行政許可的目錄 ………………………………………………(114)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
(2004年8月2日 國辦發[2004]62號) ………………………(146)
附:保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目錄(211項) …………………(146)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05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席令第35號公布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5年8月28曰中華人民共和國
主席令第38號公布 自2006年3月]日起施行) ……………(177)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
(一)綜合類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1999年11月2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088次會議通過 2000年3月8日發布
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 法釋[2000]8號) ……………(19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
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
(200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124次會議通過 2005年4月5曰最高
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47次會議
通過修訂 法發[2005]6號) …………………………………(214)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于向外國送達涉外行政
案件司法文書的通知
(2004年7月20日 法辦[2004)346號) ………………………(21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通知
(2004年3月17日 法[2004]33號) …………………………(2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2004年1月14日 法發[2004]2號) …………………………(21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嚴格執行行政
審判工作請示制度的通知
(2000年]2月29日 法行[2000]44號) ………………………(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稽查分局是否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請示報告》的答復意見
(1999年10月21日 行他[1999]25號) ………………………(28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檢查所是否具有
行政主體資格問題的答復
(1995年12月18曰 法函[1995]174號) ……………………(28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路路政管理機構行政主體資格及
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
(1995年1月15日 [1994]行復字第4號)……………………(282)
(五)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法發[2004]26號) ………………………………………………(28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2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4次
會議通過 2002年7月24日發布 自2002年10月
l日起施行 法釋[2002]21號) ………………………………(28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在二審期間向法院補充提供的
作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是否作為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依據的批復
(1995年10月24日 [1995]行他字第17號)…………………(29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我原駐蘇聯使館教育處出具的
證明不具有證明效力的復函
(1992年9月22日 [1992]法民字第17號) …………………(298)
(六)起訴與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就補償
安置爭議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2005年7月4曰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358次會議通過 2005年8月1日發布
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法釋[2005]9號) ……………(29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對駁回其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
裁定不服而申請再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問題的批復
(2004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320次會議通過 2004年7月26日公布
自2004年7月29日起施行 法釋[2004]9號) ……………(30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人民法院受理勞動教養
行政案件是否需要復議前置問題的答復
(1998年11月19日 [1997]法行字第27號)…………………(30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當事人不服公安機關采取的
留置措施提起的訴訟法院能否作為行政案件受理的答復
(1997年10月29日 [1997]法行字第21號)…………………(30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興平市第二運輸公司訴興平市
人民政府侵犯企業經營自主權一案受理問題的答復
(1997年10月27日 [1997]行他字第15號)…………………(3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當事人以衛生行政部門不履行法定
職責為由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答復
(1995年6月14日 [1995]行他字第6號)……………………(30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
(1997年5月29日 法發[1997]7號)…………………………(30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不服計劃生育管理部門采取的扣押財物、
限制人身自由等強制措施而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
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997年4月4日 法復[1997]3號) …………………………(30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征收城市排水設施有
償使用費發生糾紛案件受理的答復意見
(1996年8月24日 [1996]法行宇第10號) …………………(31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因政府調整劃轉企業國有資產引起的
糾紛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996年4月2日 法復[1996]4號) …………………………(3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按照審判
監督程序再審維持原裁判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
人民檢察院再次提出抗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995年10月6日 法復[1995]7號) …………………………(3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不服專利管理機關對專利申請權糾紛、
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決定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作何種
案件受理問題的答復
(1995年7月7日 法函[1995]93號) …………………………(31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全民所有制
工業企業分立的決定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作為
何種行政案件受理的復函
(1994年6月27日 法函[1994]34號) ………………………(31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海源縣土畜產公司訴豐寧滿族自治縣
公安局賠償一案應否受理的復函
(1994年5月l B)…………………………………….(31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當事人不服治安
管理處罰而提起的刑事自訴問題的批復
(1993年9月3日 法復[]993]8號) …………………………(31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
(1992年11月25日 法發[]992]38號) ………………………(31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納稅人僅對稅務機關核定的
收人額有異議而起訴的法院應否受理的答復
(1992年1月18日 法行[1992]2號)…………………………(31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對土地爭議的處理決定生效后
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應以民事侵權向法院起訴的批復
(1991年7月24日 [1990]法民字第2號)……………………(31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公安機關未具法定立案搜查
手續對公民進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1年6月18 B)……………………………………(320)
附: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公安機關未具法定立案搜查
手續對公民進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的請示
(1991年5月6日 川法研[1991]22號)……………………(32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公安機關采取監視居住
行為不服提起訴訟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1年5月25日)………………………………(32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稅務行政案件起訴
期限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0年12月27日)…………………………………(32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租賃經營合同糾紛當事人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終局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是否受理問題的復函
(1990年10月11日 法(經)函[1990]75號)………………(32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隊
“二裁”的案件人民法院可否受理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0年5月7日) …………………………………………………(32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
處罰決定所依據的法規沒有規定可以起訴被處罰的
個體工商戶不服依據(城鄉個體戶管理暫行條例)
向法院起訴應否受理問題的電話答復
(1989年12月22日) ………………………………………………(32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醫療事故爭議案件人民法院
應否受理的復函
(1989年10月10日) 法(行)函[1989]63號)………………(32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新法規定當事人可以起訴而舊法規沒有
規定可以起訴而當事人起訴的,人民法院可否受理的函
(1989年1月23日 法(行)函[1989]11號) ………………(32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要求收回經行政程序調整給他人的
房屋的起訴,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989年1月3日) …………………………………………………(32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地方人民政府規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的
行政案件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987年10月9日)…………………………………………………(330)
(七)審理與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后,發現
復議申請不屬于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復議范圍,復議機關
作出終止行政復議決定的,人民法院如何處理的答復
(2005年6月3日 [2005]行他字第11號) …………………(33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2004年12月8日 法發[2004]25號) ………………………(33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調卷函樣式》的通知
(2004年3月9日 法發[2004]8號) …………………………(33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
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3年6月17曰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78次會議通過
2003年8月27日公布 自2003年9月5曰起施行
法釋[2003] 13號)………………………………………………(33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際貿易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2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39次會議通過
自2002年]0月1日起施行 法釋[2002]27號) ……………(33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人民法院在審理勞動教養
行政案件時就有關實體問題能否進行審查的電話答復
(2000年12月11日 行他([2000]第12號)……………………(33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規范申請延長
行政案件審限報告的通知
(2000年3月1日 法行[2000]5號) …………………………(33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在案件審理期間法定代表人
被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提出撤訴申請,
法院是否準予撤訴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8年10月28日 [1998]法行字第14號)…………………(34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同一事實中對同一當事人,行政機關
同時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扣押財產兩種具體行政行為,
當事人依法向其住所地法院起訴,受訴法院是否可以
合并審理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3年7月9日 [1993]行他字第16號)……………………(34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及時審理因農民負擔過重
引起的案件的通知
(1993年4月7日 法發[1993]6號) …………………………(34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行政機關對業已
進入訴訟程序的行政行為作出的復議決定應
如何處理問題的電話答復
(1989年10月10日) ………………………………………………(344)
附: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在
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復議
決定是否有效的請示報告
(1989年10月10日) ……………………………………………(345)
(八)法律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農村集體土地征用
后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有關問題的答復
(2005年10月12日 法[2005]行他字第5號) ………………(34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如何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三條有關問題的答復
(2005年8月15日 [2005]行他字第19號) …………………(34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四十八條如何適用問題的電話答復
(2005年8月12日)…………………………………………………(34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能否對僅有一次盜竊行為的
公民實施勞動教養問題的答復
(2005年7月21日 [2005]行他字第8號) …………………(34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334次會議通過 2005年6月18日公布
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法釋[2005]5號) ………………(35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行政機關頒發自然資源
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的行為是否屬于確認
行政行為問題的答復
(2005年2月24日 [2005]行他字第4號) …………………(35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
(焦作愛依斯萬方公司訴焦作市勞動局工傷認定
案件的請示》的電話答復
(2005年1月12日 [2004]行他字第14號) …………………(35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關于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
規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2004年5月18日 法[2004]96號) …………………………(356)
關于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35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
適用法律等問題的答復
(2004年4月30日 法函[2004]30號) ………………………(36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用水單位從
水庫取水應否繳納水資源費問題的答復
(2004年4月25日 [2004]行他字第24號) …………………(36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復議機關是否有權改變
復議決定請示的答復
(2004年4月5日 [2004]行他字第5號) ……………………(364)
最高人民法院對<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對
塔式起重機的監督管理權限如何選擇適用
行政規章的請示》的答復
(2004年2月16日 [2004]行他字第2號)……………………(36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管理機關能否撤銷錯誤的
注銷抵押登記行為問題的批復
(2003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93次會議通過 2003年11月17日公布
自2003年11月20日起施行 法釋[2003]17號)……………(366)
最高人民法院對人民法院在審理鹽業行政案件中如何適用
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與<河南省
鹽業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問題的答復
(2003年4月29日 法行[2000]36號) ………………………(36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行政復議法》第三十條
第一款有關問題的批復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63次會議通過 2003年2月25日公布
自2003年2月28日起施行 法釋[2003]5號)………………(36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補貼行政案件應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42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1日公布
自2003年l月l日起施行 法釋[2002]36號)………………(36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反傾銷行政案件應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42次會議通過 2002年11月21日公布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釋[2002]35號)………………(37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的請示的答復
(2002年8月2曰 [2002]行他字第6號) ……………………(37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參照國法函[2002]145號精神
辦理有關金融行政案件的通知
(2002年5月29日 法函[2002]39號) ………………………(374)
附:《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中國人民銀行關于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有關問題的
請示的復函》
(2002年5月16日 國法函[2002]145號) …………………(37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如何適用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第(四)項和第三十四條規定的答復
(2001年12月24日 [2001]行他字第10號)…………………(37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受理因納稅主體資格
引起的稅務行政案件的請示》的答復
(2001年11月28日 法行[2000]3l號) ………………………(37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計量違法行為處一萬元以上
罰款的決定是否受<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六十條
調整的請示的答復
(2001年6月25日 [2000]行他字第17號) …………………(37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人民法院審理產品質量監督
行政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1年2月18曰公布 [1999]行他字第15號) ……………(37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人民法院審理公路交通
行政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1年2月1曰 [1999]行他字第29號)……………………(38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如何執行<關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十二條的請示的答復
(2000年12月14日 法行[2000]21號)………………………(38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人民法院審理港務
監督行政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0年11月1日 行他[2000]第13號) ……………………(38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
糾紛準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
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
(2000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108次會議通過 2000年7月10日公布
自2000年7月19日起施行 法釋[2000]18號) ……………(383)
最高人民法院對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規定的請示的答復
(2000年6月5日 法行[2000]13號) …………………………(384)
最高人民法院對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請示的答復
(2000年4月19日 法行[2000]7號) …………………………(38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條規定的答復
(2000年2月29日 [1999]行他字第27號) …………………(38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審理農用運輸車行政管理
糾紛案件應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2000年2月29日 法行[1999]第14號) ……………………(38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關于行政機關違法
扣押當事人財產后又主動解除扣押的行為
能否視為確認的請示》的答復
(2000年1月25日 法行[1999]18號) ………………………(38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胡家興與胡家華
土地權屬糾紛申訴案的請示報告的答復
(2000年1月24日 行他[1999]10號) ………………………(38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人民法院在審理藥品管理
行政案件中,涉及行使藥品監督職權時,應當
適用<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的答復
(1999年12月8日 []999]行他字第23號) …………………(390)
最高人民法院對內蒙古高院(關于內蒙古康輝國際旅行社
有限責任公司訴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
法定職責一案的請示報告)的答復
(1999年11月24日 [1999]行他字第13號)…………………(39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審理行政案件時
對善意取得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
(1999年11月24日 [1999]行他字第5號) …………………(39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違法收取電費的行為。
應由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監督管理的答復
(1999年11月17日 行他[1999]第6號) ……………………(39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勞動教養行政案件是否遵循(刑事訴訟法)
確立的基本原則的請示》的答復
(1999年10月18日 [1998]法行字第16號)…………………(39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關于審理公證
行政案件中適用法規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9年8月16日 法行[1999]4號) …………………………(39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廣西壯族自治區
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廣東省雷州市外經公司
凱華食品廠、劉秋海和馮昌炳不服廣西北海市
銀海區公安交通警察大隊暫扣汽車及其行駛證
一案有關問題的請示》答復意見
(1999年2月2日 [1999]行他字第2號) ……………………(39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吉林省高院“關于
個體診所是否應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營業
執照的請示”的答復
(1999年1月19日 [1996]法行字第14號) …………………(39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應澤忠訴西峽縣交通局行政強制措施案的
法律問題的請示》的答復意見
(1998年12月27日 [1998]行他字第23號)…………………(39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人民防空部門出租人
防設施,以洞養洞,是否收取土地出讓金的答復
(1998年12月6日 [1996]法行字第21號) …………………(39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關于李樹華、王英不服呼盟畢拉河林業公安局收容
審查申訴一案的請示報告)的答復
(1998年8月19日 [1998]行他宇第10號) …………………(40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農民長期使用但未取得
合法權屬證明的土地應如何確定權屬問題的答復
(1998年8月17日 [1997]行他字第17號) …………………(40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雇工引起草原火災的,
可否追究雇主的連帶經濟責任的答復
(]998年7月7日 [1998]法行字第4號) ……………………(40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權
再轉讓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
(1998年5月15日 [1997]法行字20號) ……………………(40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廣東省高院[1997]粵
高法行請字第3號請示問題的答復
(1998年2月18日 [1998]行他字第4號)……………………(40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勞動行政部門是否有權作出
強制企業支付工傷職工醫療費用的決定的答復
(]998年2月15日 [1997]法行字第29號) …………………(405)
最高人民法院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對縣級以上
人民政府設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否應由計量
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計量認證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7年8月29日 [1996]法行字第7號)……………………(40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如何適用國務院
國發[1994]41號文件有關問題請示的答復
(1997年6月4日 [1997]法行字第6號) ……………………(40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包頭市人民政府
辦公廳轉發{包頭市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線路
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的實施辦法》中設定
罰則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問題的答復
(1997年6月2日 [1997]行他字第1.1號)……………………(40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云南省高級
人民法院適用公安部<交通管理處罰程序
補充規定》法律效力的請示的答復
(1997年4月10日 [1997]法行字第7號)……………………(40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
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與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
處理辦法》第十三條如何適用問題的復函
(1997年3月7日 [1996]法行字第19號)……………………(41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中央直屬火電廠的
循環冷卻水是否征收水資源費的答復意見
(1996年10月9日 [1996]法行字第13號) …………………(41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呼和浩特市廢舊金屬
管理暫行規定》的效力問題的答復
(1996年9月23日 (1996]行他字第23號) …………………(41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佳木斯
進出口公司第二部訴綏芬河市口岸
管理委員會拍賣財產案的答復
(1996年7月25日 [1996]行他字第14號) …………………(413)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規劃法》第四十條如何適用的答復
(1995年11月14日 [1995]法行字第15號)…………………(41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蘋果苗木的
檢疫職權應由何部門行使的答復
(1995年9月18日 [1995]行他宇第16號) …………………(41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山東高院
《沙德蘭訴曹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確權
一案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1995年8月24日 [1996]行他字15號) ……………………(41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
缺乏法律和法規依據的規章的規定應
如何參照問題的答復
(1994年1月13日 法行復宇[1993]第5號)…………………(4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地方性
法規的規定與法律和行政法規不一致的
應當執行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的復函
(1993年3月11日 法函[1993]16號) ………………………(41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法》施行前法律
未規定由法院受理的案件應如何處理的批復
(1993年2月15日 [1992]民他字第10號) …………………(419)
最高人民法院對張永昌合伙建房申訴案
有關問題的答復
(1993年1月14日 [1992]民他宇第33號) …………………(42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部門規章之間
規定不一致時應如何對待問題的復函
(1991年10月16日 法行[1991]1號) ………………………(421)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鄉治安室工作人員執行
職務中故意傷害當事人造成的損害鄉人民政府
應否承擔責任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1年10月10日) ………………………………………………(422)
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鄉治安室工作人員
執行職務中故意傷害當事人造成的損害鄉
人民政府應否承擔賠償責任的請示
(1991年9月20日 川法研[1991]45號) …………………(42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食品衛生監督機構能否
采用“查封”措施的答復
(1991年10月9日 法(行)函[1991]108號)………………(424)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出售淫穢物品
如何計算追溯期限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1年8月21日)…………………………………………………(425)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收容審查
法律依據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1年5月22日)…………………………………………………(42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鐵路系統
治安案件處罰權問題的電話答復
(1990年3月20日)…………………………………………………(427、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對無財產的已滿14歲
不滿18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可否適用罰款處罰問題的電話答復
(1988年10月21曰) ………………………………………………(42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黎城縣南堡村與平順縣
王曲村因河灘地、樹木一案的批復
(1986年8月28日 [1986]民他字第30號) …………………(429)
(九)國家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
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315次會議通過 2004年8月lO日發布
自2004年10月1曰起施行 法釋[2004]10號) ……………(430)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公安機關
作出沒收決定應視為具體行政行為
不屬于刑事賠償調整范圍的批復
(2003年7月18日 [2002]賠他字第1l號) …………………(434)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被錯誤逮捕宣告無罪后
有關財產賠償義務機關認定問題的批復
(2003年2月25日 (2002]賠他字第9號)……………………(435)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
不起訴決定是對錯誤逮捕確認的批復
(2003年1月28日 [2002]賠他字第8號)……………………(43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
傷亡構成犯罪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復
(2002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236次會議通過 2002年8月23曰公布
自2002年8月30日起施行 法釋[2002]28號) ……………(437)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作為賠償義務
機關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事項達成協議是否應制作
賠償決定書及是否需要交待訴權問題的批復
(2002年7月18日 [2001]賠他字第12號) …………………(438)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違法查封且未盡保管義務
造成損害人民法院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2002年3月7日 [2001]賠他字第2號) ……………………(43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監督庭負責國家賠償確認
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1年11月9日 法明傳[2001]473號) ……………………(440)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自訴人撤訴決定逮捕的
人民法院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2001年9月29日 [2001)賠他宇第7號)……………………(441)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賠償義務機關未經確認
所作的賠償決定應予撤銷的批復
(2001年9月20日 [2001]賠他字第11號) …………………(442)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復議機關未盡告知
義務致使賠償請求人逾期申請人民法院賠償
委員會應當受理的批復
(2001年9月4日 [2001]賠他字第8號) ……………………(44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撤銷案件
承擔錯誤拘留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2001年7月23日 [2001]賠他字第4號) …………………(44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行政
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
(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182次會議通過 2001年7月17日發布
自2001年7月22日起施行 法釋[2001]23號) ……………(44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教養管理所不履行法定
職責是否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問題的批復
(2001年7月4日 [1999]行他字第11號)……………………(446)
最高人民法院對孫德金訴海南省監察廳行政
賠償一案應否駁回上訴的請示的答復
(2000年11月1日 行他[2000]3號) …………………………(44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
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130次會議通過 2000年9月16日發布
自2000年9月21日起施行 法釋[2000]27號) ……………(448)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二審改判無罪
作出一審判決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決定的
機關是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的批復
(2000年4月29日 [2000]賠他字第4號)……………………(452)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提起
公訴但未采取逮捕措施不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2000年4月29日 [1999]賠他字第43號) …………………(45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
決定視為無罪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2000年3月8日 [1999]賠他字第31號)……………………(454)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監獄工作人員使用
暴力造成死亡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2000年3月6日 [1999]賠他字第27號)……………………(455)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馬駿申請
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
(2000年]月30日 [1999]賠他字第26號) …………………(456)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被限制人身自由
期間的工資已由單位補發國家是否還應支付
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的批復
(2000年1月26日 [1999]賠他字第21號) …………………(457)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國家賠償不應
扣除已補發工資的批復
(2000年1月10日 [1999]賠他字第23號) …………………(458)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補發工資后
仍需進行國家賠償的批復
(2000年1月10日 [1999]賠他字第20號) …………………(459)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李勇申請
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
(2000年1月10日 [1999]賠他字第30號) …………………(460)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造成受害人
死亡賠償范圍的批復
(1999年12月27日 []999]賠他字第]7號)…………………(461)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國家賠償法}
不溯及既往的批復
(1999年12月13日 [1999]賠他字第34號)…………………(462)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賠償請求人
撒新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
(1999年12月1日 [1999]賠他字第22號) …………………(46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錯誤逮捕檢察機關
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9年12月l日 [1999]賠他字第8號)……………………(464)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青海高院請示的
楊文增申請國家賠償一案的批復
(1999年11月30日 [1999]賠他宇第5號) …………………(465)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法律監督
機關的復查意見可視為確認的批復
(1999年8月27日 []999]賠他字第4號)……………………(466)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財產侵權和人身侵權
由各侵權機關分別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9年8月27日 (1998]賠他宇第18號) …………………(467)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一審判決有罪二審
發回重審一審退補后公訴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
(1999年8月27日 [1999]賠他字第13號) …………………(468)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因錯誤逮捕申請國家
賠償賠償義務機關應如何確定問題的批復
(1999年8月27日 [1998]賠他字12號) ……………………(469)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公安機關造成傷害或者
死亡后果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9年8月25日 [1999]賠他字第2號)……………………(470)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賠償義務機關應當為
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批復
(1999年6月1日 [1999]賠他字第3號) ……………………(471)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在
賠償案件審理中檢察機關又變更了原
撤銷案件決定應當終止審理的批復
(1999年5月20日 [1998]賠他字第15號) …………………(472)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違法侵權未經
確認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
決定應當撤銷的批復
(1999年5月20日 [1998]賠他字第7號)……………………(47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公安機關以證據
不足予以釋放當事人申請國家賠償人民法院
賠償委員會應當受理的復函
(1999年3月10日 [1998]賠他字第17號) …………………(474)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執行
對象錯誤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國家
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8年12月30曰 [1998]賠他宇第13號)…………………(47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霍婁中、霍一米申請寶雞縣
人民檢察院賠償案的復函
(1998年11月17日 [1998]賠他字第10號)…………………(476)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一審宣告無罪提起公訴的
檢察機關應當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批復
(1998年10月12日 [1998]賠他字第12號)…………………(477)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無罪被羈押
并導致人身傷害檢察機關和人民法院
應當共同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8年9月2日 [1997]賠他字第13號)……………………(478)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無罪判決未對檢察機關
沒收財產作出結論法院賠償委員會
不宜直接作出返還財產決定的批復
(1998年9月2日 [1998]賠他字第3號) ……………………(479)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
錯誤執行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應當
承擔國家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8年8月10日 [1998]賠他字第8號)……………………(480)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賠償金
有關問題的答復
(1998年3月18日 [1997]行他字第3l號) …………………(481)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保外就醫期間
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8年3月]1日 [1997]賠他宇第10號) …………………(482)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在假釋期間
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8年3月11日 [1997]賠他宇第14號) …………………(48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人民法院委托的
查封財產保管人擅自動用處分其保管的
財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8年3月11日 [1997]賠他字第8號) …………………(484)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檢察機關違法扣押
財產持續至1995年1月1日以后應當適用
<國家賠償法)的批復
(1998年3月11日 [1996]賠他字第4號)……………………(485)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張秀英等
四人申請國家賠償一案請示的批復
(1997年8月4日 [1996]賠他字第6號) ……………………(48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
若干問題的規定
(1997年4月29日 法發[1997]1O號) ………………………(487)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法院工作人員在
執行公務中造成他人身體傷害國家應當承擔
賠償責任的批復
(1997年1月31日 [1996]法賠他字第3號)…………………(492)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一審判決有罪二審改判
無罪的賠償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
(1997年1月29日 [1997]法函14號) ………………………(493、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如何處理
石曉麗等5人請求賠償一案的批復
(1996年10月28日 法賠復[1996]2號) ……………………(494)
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關于原判數罪再審個罪
改判無罪且已執行屬于國家賠償范圍的批復
(1996年8月1日 法賠復[]996]1號) ………………………(495、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1996年5月6日 法發[1996]15號)…………………………(496)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811次會議討論通過) …………(49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印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
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法發[1996]]4號) ………………………………………………(49R、
附: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809次會議討論通過) …………(49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行政賠償案件是否
收取訴訟費用的答復
(1995年9月18日 法函[1995]121號) ………………………(50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賠償委員會印章問題的批復
(1995年8月9日) …………………………………………………(50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受案范圍問題的批復
(1995年1月29日 法復[1995]1號)…………………………(50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賠償法》設立賠償委員會的通知
(1994年12月23日) ………………………………………………(507)
(十)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人民法院
凍結資金賬戶、證券賬戶的若干規定
(2005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341次會議通過 2005年4月29日發布
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法釋[2005]2號) ………………(509)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于拆遷強制執行的
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
(1999年2月14日 [1998]行他字第13號) …………………(5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鄉政府
申請執行農民承擔村提留、鄉統籌款行政
決定案件的復函
(1998年11月16日 法函[1998]117號) ……………………(5]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行政機關申請強制
執行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8年8月18日 法[1998]77號) …………………………(51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勞動行政部門作出責令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和
賠償金的勞動監察指令書是否屬于可申請
法院強制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
(1998年5月17日 [1998)法行字第1號)……………………(51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稅務機關是否有義務協助
人民法院直接劃撥退稅款問題的批復
(1996年7月21日 法復[1996]11號) ………………………(515)
最高人民法院對有關不動產的非訴行政
案件執行管轄問題的答復
(1995年8月24日 法行[1995]13號) ………………………(516)
最高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生效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提出申告人民法院
應如何受理和處理的請示》的答復
(1995年8月22日 法行[1995]12號) ………………………(5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林業行政機關依法作出具體
行政行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問題的復函
(1993年12月24日 法函[1993]91號) ………………………(51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行政侵權賠償案件
執行中有關問題的復函
(1993年6月16日 法函[1993]5l號) ………………………(519)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單獨編制城市規劃的礦區行政
管理部門有權對拆遷糾紛作出處理決定
并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函
(1989年7月4日 [1989]民他字第6號) ……………………(52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依法執行行政機關的
行政處罰決定應用何種法律文書的問題的批復
(1985年9月14日 法(經)復[1985]49號) ………………(521)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
審議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范圍的規定
(2004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
第24次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12月10日發布)………………(525)
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
(2001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
第97次會議討論通過 高檢發[2001]17號)…………………(526)
附:民事行政抗訴案件立卷順序 ……………………………………(534)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關于規范省級人民檢察院
辦理民事行政提請抗訴案件的意見
(2001年8月14日 [2001]高檢民發第4號)…………………(536)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進一步抓緊做好
(國家賠償法>實施準備工作的通知
(1994年10月26日) ………………………………………………(538)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認真做好<國家賠償法)
實施準備工作的通知
(1994年5月30日 高檢發研字[1994]6號) …………………(540)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受理民事、
行政申訴分工問題的通知
(1991年8月30日 高檢發民字[1991]2號) …………………(542)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認真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實施中有關工作的通知
(1990年9月15日 高檢發民宇[1990]2號) …………………(543)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實施準備工作的通知
(1990年3月2日 高檢民發字[1990]第1號) ………………(545)
四、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關于辦理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有關問題的答復
(200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
第77次會議通過 高檢發釋字[2001]1號) …………………(54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新聞出版署關于公安部光盤生產源鑒定中心行使
行政、司法鑒定權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0年3月9日 公通字[2000]21號) ………………………(551)
最高人民法院 監察部印發<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監察法)第二十一條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1998年10月13日 監發[1998]3號) ………………………(553)
附:最高人民法院 監察部關于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二十一條若干問題的規定………………………………………(553)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
辦理非法生產光盤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在銀行、非銀行
金融機構存款的執法活動加強監督的通知
(]996年8月13日 法[1996]83號) …………………………(556)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于處理道路交通
事故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992年12月1日 法發[1992]39號) ………………………(557)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關于印發(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通知
(1990年4月20日 法[司]發[1990]6號)…………………(559)
附: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 ……………………………………(559)
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關于印發{人體重傷鑒定標準)的通知
(1990年3月29日 司發[1990]070號) ………………………(564)
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56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衛生部
關于頒發(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的通知
(1989年7月11日 衛醫字[89]第]7號) ……………………(575)
附: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暫行規定……………………………………(575、
最高人民法院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法院對行政
機關依法申請強制執行需要銀行協助執行的
案件應如何辦理問題的聯合通知
(1989年1月11日 法(行)發[1989]2號)…………………(580)
五、其 他
公安部關于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六條
有關問題的批復
(2006年5月11日 公復字[2006]1號)………………………(583、
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
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2006年1月23日 公通字[2006]12號) ……………………(584)
附:公安機關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問題的解釋………………………………(584)
國家統計局2005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
年平均工資統計結果公告
(2006年第3號) ……………………………………………………(590)
國家統計局關于2004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
平均工資的公告
(2005年3月29日)…………………………………………………………(591)
國家統計局關于2003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
平均工資的公告
(2004年3月26日)…………………………………………………(592)
國家統計局關于2002年我國城鎮單位在
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及日工資的公告
(2003年3月28日)…………………………………………………(593)
建設部行政應訴工作規程
(2003年10月9日 建法[2003]202號)………………………(594)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
(2001年6月12日司法部第8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
2001年6月22日司法部令第65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96)
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應訴工作規則(試行)
(2000年10月10日) ………………………………………………(603)
衛生部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管理辦法
(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9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607)
民政部關于印發《民政部行政復議與
行政應訴辦法》的通知
(1999年12月23日 民發[1999]123號) ……………………(613、
附:民政部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辦法………………………………(613、
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應訴規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1999年第十三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9年7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97號發布) ……(619)
山東省行政應訴工作程序的規定
(1998年12月28日 魯政辦發[1998]88號) …………………(622)
審計機關審計行政應訴管理的規定
(1996年12月16日 審法發[1996]357號) …………………(625)
財政部關于財政部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賠償法》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
(1995年3月15日 財法字[1995]17號) ……………………(628)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貫徹實施<國家賠償法》
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5年2月13日 公通宇[1995]11號) ……………………(631)
稅務行政應訴工作規程(試行)
(1995年1月19日 國稅發[1995]009號) ……………………(633)
公安部關于認真做好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賠償法》準備工作的通知
(1994年7月6日 公通字[1994]55號) ………………………(637)
建設部機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暫行規定
(1990年12月2日)…………………………………………………(639)
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通知
(1990年10月30日 公發[1990]28號) ………………………(643)
民政部關于做好行政訴訟法實施準備工作的意見
(1990年5月21日)…………………………………………………(650)
商業部關于做好行政訴訟法施行前各項準備工作的通知
(1990年2月17曰 [90]商政(法)字第36號) ……………(653)
民政部關于做好貫徹實施《行政訴訟法)
若干準備工作的通知
(1989年9月4日 [1989] 民法函第311號) …………………(656)
六、已失效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執行V中華人民共和國
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失效)
(1991年6月11曰 法[1991]19號) …………………………(659)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991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499次會議討論通過 法[1991]19號) …………………(660)
本書共有6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