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1615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解讀與應用:法律風險防御全攻略
- 作者:熊春景著
- 出版社:上海人民
- 出版時間:2007年10月
- 入庫時間:2007-11-18
- 定價:22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由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資深勞動法律師撰寫。作者在對《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深入研究對比的基礎上,結合多年的實務經驗,針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者在新的勞動合同法法律體制下容易出現的誤區和感到的困惑作了解答,并就實務操作中應予注意的事項進行了具體論述,提出了有價值的建議,切實適應法律專業人士和人力資源管理者的需要。
圖書目錄
前言/1
第一編最新((勞動合同法))解讀/1
第一章 《勞動合同法》立法背景及主要特點/1
第一節《勞動合同法》立法背景/1
一、我國現行勞動法律體系的缺陷/1
二、現行《勞動法》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2
三、勞資矛盾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7
第二節《勞動合同法》立法進程與特點/9
一、《勞動合同法》的立法進程/9
二、《勞動合同法》的主要特點/11
第二章 《勞動合同法》主要變化及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沖擊/12
第一節 爭議焦點及其在歷次審議稿中的演變趨勢/12
一、勞動關系成立日期趨于明確/12
二、試用期期限和工資標準趨于嚴格/13
三、服務期適用空間趨于萎縮/14
四、經濟性裁員的情形趨于增多/16
五、經濟補償金標準趨于明確/17
六、集體合同地位趨于突出/18
第二節《勞動合同法》重要變化對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沖擊/18
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招聘機制的影響/19
二、企業解聘員工將受重重限制,成本加大/21
三、對企業留人制度的影響/22
四、企業靈活管理、自主管理的權利受到限制/23
五、勞動關系管理面臨挑戰/24
第三章 《勞動合同法》具體內容解讀/24
第一節《勞動合同法》立法宗旨/24
一、地方立法關于勞動合同立法宗旨的規定/24
二、《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25
三、解讀:《勞動合同法》立法宗旨包含三層意思/25
(一)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25
(二)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6
(三)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27
四、《勞動合同法》立法宗旨的新特點/27
第二節《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28
一、舊有勞動合同制度適用范圍狹窄/28
二、地方立法對勞動合同適用范圍的突破/29
三、《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適用范圍的繼承和完善/31
(一)用人單位的種類擴充,民辦非企業單位等被納
入用人單位范疇/31
(二)事業單位中訂立勞動合同的聘用制用工納入調
整范圍/32
(三)對靈活用工關系的法律適用做出詳細規定/33
(四)肯定了外包制勞動關系的存在/33
四、《勞動合同法》未解決的問題/33
(一)自然人用工被排除在外/33
(二)涉外勞動關系的法律適用不夠明確/33
第三節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制定/34
一、舊有規章制度的法律規定籠統、抽象/34
(一)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含義/34
(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范圍/34
(三)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效力/34
二、《勞動合同法》關于規章制度規定的正確理解/36
(一)強調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合法性/36
(二)企業制定規章制度應當考慮利益平衡/36
(三)重大事項須民主程序討論通過/37
(四)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的制定、修改或決定程序
有章可循/37
(五)規章制度的異議程序有規定/38
(六)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
規章制度必須進行公示/38
(七)規章制度違法的法律后果/39
三、新舊法差異/39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規章制度規定的不足/40
(一)未明確平等協商的合法程序/40
(二)重大事項未作明確界定/40
五、《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的影響/40
六、友惰提示/41
第四節工會在勞動合同中作用/41
一、立法對工會維權職能呈強化趨勢/41
(一)《工會法》的相關規定及不足/41
(二)《勞動法》中的工會形同虛設/43
二、《勞動合同法》對工會職權的強化/44
(一)勞動合同方面,工會作用貫穿始終/44
(二)規章制度制定方面,工會責無旁貸/44
(三)經濟性裁員方面,工會享有建議權/44
(四)集體合同方面,工會享有代表權/44
(五)在解聘員工方面,工會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45
(六)在勞動爭議中,工會負有支持和幫助義務/45
(七)總體上的監督檢查權/46
(八)工會是三方協調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46
三、《勞動合同法》的不足/46
四、《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應注意的問題/46
第五節勞動合同的訂立/46
一、勞動合同訂立形式與事實勞動關系/46
(一)勞動合同訂立形式分為書面和口頭兩種/46
(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導致
事實勞動關系的產生/47
(三)舊法對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
簽書面勞動合同無能為力/48
(四)《勞動合同法》下企業不與勞動者
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弊大于利/49
(五)新規定對用人單位影響巨大/51
(六)新規定引發的思考/52
(七)友情提示/52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告知義務/52
(一)地方法規的立法探索/53
(二)《勞動合同法》對告知義務的繼承與完善/53
(三)《勞動合同法》關于告知義務規定的不足/55
(四)友情提示/56
三、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問題/56
(一)《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有增有刪/56
(二)《勞動合同法》必備條款的解讀/57
四、勞動合同的期限/60
(一)勞動合同期限類型及存在的問題/60
(二)《勞動合同法》應對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化/61
(三)《勞動合同法》擴充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
適用情形/61
(四)“連續兩次固定期合同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的
爭議與理解/64
(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合同隱藏風險與機遇/66
(六)《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期限規定的不足/69
(七)《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期限規定
引發的新問題/71
(八)用人單位的應對之策/72
五、勞動合同試用期新變化/72
(一)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現象嚴重/73
(二)《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做出全面規范/75
(三)《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規定的不足/79
(四)友情提示/81
六、服務期新變化/81
(一)明確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的關系/82
(二)《勞動合同法》縮小了服務期的適用范圍/82
(三)《勞動合同法》服務期規定引發的新問題/84
(四)服務期變化對用人單位的影響/84
七、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85
(一)商業秘密的現有勞動法律保護缺少操作性/86
(二)現行法律框架下競業限制難以兌現/87
(三)現行法律框架下保密協議與
竟業限制協議的區別與聯系/91
(四)《勞動合同法》對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的
人群和行業做出限定/95
(五)《勞動合同法》保密與競業限制規定的不足/97
八、違約金的新變化/98
(一)舊有違約金制度性質不明、適用混亂/98
(二)《勞動合同法》做出統一規定/100
(三)違約金條款對用人單位的影響/100
(四)友情提示/101
九、無效勞動合同/102
(一)現行法律和實踐中對無效勞動合同的認定/102
(二)辨別無效勞動合同情形應注意的幾個問題/103
(三)《勞動合同法》對無效合同規定的完善/106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
無效勞動合同規定的不足/107
第六節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108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108
(一)《勞動法》對勞動合同履行的規定比較原則化/108
(二)地方立法的補充及完善/108
(三)《勞動合同法》針對熱點問題做出回應/109
二、勞動合同變更/110
(一)勞動合同變更的現行法律規范標準不一/110
(二)地方立法的實踐和完善/112
(三)《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變更的
規定及正確理解/113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合同變更規定存在的不足/114
三、工資約定不明時支付標準及工資追索程序新變化/115
(一)工資約定不明的支付標準/115
(二)工資追索程序新變化/117
第七節勞動合同的解除/118
一、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118
(一)現行協商解除制度存在歧義且對老員工不利/119
(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進步/120
(三)友情提示/120
二、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120
(一)勞動者預告辭職/121
(二)隨時解除/122
(三)《勞動合同法》的不足/125
三、用人單位隨時解除勞動合同/126
(一)舊法關于用人單位隨時解除的理解及問題/126
(二)《勞動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單位隨時解除的
情形和程序要求/128
四、用人單位非過失性單方解除勞動合同/130
(一)舊法關于適用非過失性辭退的規定及解析,/131
(二)《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比較靈活/134
五、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135
(一)舊法關于經濟性裁員的適用要求及問題/135
(二)《勞動合同法》對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及解讀/139
六、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143
(一)現行規定及存在的問題/143
(二)地方立法的相對完善/145
(三)《勞動合同法》關于違法解除的變化/146
七、《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解除存在的
三個方面缺陷/147
第八節勞動合同終止與經濟補償金問題/148
一、舊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制度的規定及問題/148
(一)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存在問題/148
(二)上海對勞動合同終止的補充及完善/150
二、新舊對比及解讀/151
(一)《勞動合同法》取消了約定終止條件的規定/151
(二)終止情形的新舊對比/151
(三)勞動合同終止限制的新舊對比/151
(四)違法終止方面的新舊對比/153
(五)勞動合同終止后雙方義務的新舊對比/154
(六)合同終止支付補償金的正確理解/155
(七)《勞動合同法》關于終止規定引發的新問題/156
三、經濟補償金新變化/157
(一)我國經濟補償金制度的現狀與問題/157
(二)舊法下經濟補償金的適用及問題/157
(三)《勞動合同法》擴充了
經濟補償金制度的適用/159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規定
可能引發的問題/161
第九節勞動合同中的特殊問題/162
一、集體合同/162
(一)集體合同的特點與作用/162
(二)集體合同的相關規定及不足/165
(三)《勞動合同法》對集體合同充分重視/167
(四)《勞動合同法》仍有不足/168
二、勞務派遣用工/169
(一)勞務派遣用工制度概述/169
(二)我國勞務派遣的現狀和人們的認識/169
(三)《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進行了全面規制/170
(四)《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務派遣規定的解讀/171
(五)勞務派遣的新規定對企業的影響/176
(六)《勞動合同法》引發的新問題/176
三、非全日制用工/177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177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規定及問題/177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舊對比及解讀/179
第十節其他規定/181
一、三個連帶責任問題/181
(一)招用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181
(二)派遣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181
(三)個人承包經營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
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182
二、過渡期條款,/182
(一)《勞動合同法》施行前訂立的合同
在施行后的效力問題/182
(二)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勞動合同次數的
計算始期問題/183
(三)《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
在實施后的處理問題/183
(四)跨越《勞動合同法》和舊法的勞動合同解除或終
止的經濟補償問題/183
第二編企業用工流程中的主要法律風險及防御/185
第一章員工入職管理常見風險及防御/185
第一節 員工招聘管理與風險防范/185
一、用人單位的界定/185
問1:哪些單位屬于《勞動合同法》當中的
“用人單位”?/185
問2:《勞動合同法》關于用人單位方面
有什么新規定?/185
問3:對用人單位界定方面會有哪些誤區?/186
問4:哪些用工關系不屬于《勞動合同法》
調整的范圍?/186
二、用工方式的選擇/186
問5:企業有哪幾種用工形式可以選擇?
各種用工形式有什么區別?/186
問6:勞務派遣用工的優缺點各是什么?/187
問7:對于哪些人員用人單位
可考慮選擇勞務派遣用工方式?,/188
問8:企業選擇勞務派遣用工應注意哪些問題?/189
問9:企業與派遣單位簽訂
勞務派遣協議應注意的問題?/190
問10:企業采取非全日制用工應注意哪些問題?/190
問11: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怎么簽訂?/190
問12:非全日制用工與小時工相同嗎?/191
問13:大學生兼職是否屬于非全日制用工?/191
三、招聘中的法律風險防范/191
問14:對用人單位在招聘中要注意的問題
主要體現在哪幾個方面?/192
問15:試用期內未完成指標,公司能解雇他嗎?/193
【案例】
問16:用人單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雇傭未解除
合同的員工,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嗎?/194
【案例】
問17:企業如何規避招聘所暗含的法律風險?/195
第二節 員工錄用管理與風險防范/195
一、勞動合同的簽訂/196
問18:新進員工是否可以試用后再簽合同?
簽約與不簽約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196
問19:單位如何規避事實勞動關系的法律風險?/196
問20:員工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196
問21:錄用通知書是否有法律效力?
是否可以算作合同?/197
問22:針對《勞動合同法》嚴出寬進的特點,
用人單位如何控制法律風險?/197
問23:單方解約,為什么要賠那么多錢?/198
【案例】
問24:勞動合同應何時簽訂最合適?/199
問25:勞動合同訂立的程序是什么?/200
問26:勞動合同何時成立和生效?/201
問27: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勞動者負有哪些
告知義務?用人單位如何行使知情權?/201
問28:訂立勞動合同能不能
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201
二、勞動合同期限的確定/202
問29:用人單位在約定勞動合同試用期時
應注意什么問題?/202
問30: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延時辦理轉正手續
(延長試用期),企業會有何種風險?/202
問31:用人單位如何規避試用期法律風險?/203
問32:勞動合同期限有幾種形式?
各有什么區別?/203
問33: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應考慮哪些因素?/204
問34:什么情況下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205
問35: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用與勞動者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6
問36: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
不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法律風險?/206
問37:跨越新舊法的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法》
實施后到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207
問38:用人單位應當怎樣處理
10年期員工的勞動關系?/207
【案例】
問39:什么情況下可以簽訂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208
問40:新進員工,什么樣的合同期限
是最佳合同期限?/208
三、勞動合同內容的確定/209
問4l:用人單位在確定勞動合同內容時
有哪些常見的問題?/209
問42:因勞動合同內容約定不明而產生爭議時
如何處理?/210
四、留人制度/210
問43:《勞動合同法》對于用人單位留人制度
有哪些影響?/210
問44:面對《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
如何設計自己的留人方案與制度?/211
問45:用人單位是否可以約定勞動者提前解約的
違約金條款?/211
問46: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情況下,勞動者單
方面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怎
么辦?/211
問47:違約金與賠償金有什么區別?/212
問48:用人單位在簽訂競業限制時
應當注意哪些問題?/212
問49:出資培訓未簽協議約定服務期怎么辦?/213
【案例】
問50:員工單方面承諾遵守競業限制義務
是否有效?/214
【案例】
五、防止訂立無效勞動合同/216
問51:《勞動合同法》是否還存在
勞動合同撤銷的情況?/216
問52:什么樣的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216
問53:企業違法經營前提下訂立的
勞動合同是否有效?/218
問54: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的法律后果如何?/219
問55:用人單位應當如何避免
簽訂無效勞動合同?/219
問56: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可以根
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勞動
者必須服從的”條款嗎?/220
第二章員工在職管理與風險防范/220
第一節勞動合同履行、變更過程中的常見問題/220
一、工資支付中的常見問題/220
問57:工資條例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時,
應以什么為準?/220
問58:何為同工同酬?企業如何舉證證明?/221
問59:哪些情況下應適用
同工同酬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221
問60:績效獎金屬于彈性收入,勞動者對其計算提出
不理解計算辦法,或理解有誤,算不算“報酬不
明確”?/221
問61:工資包括哪些名目?
獎金是否屬于工資的范疇?/221
問62:哪些收入項目不屬于勞動者的工資范圍?/221
問63: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扣減職工工資
不構成克扣工資的行為?/222
問64:勞動者沒有參加勞動,用人單位
是否可以扣發未出勤日期的工資?/224
問65:《勞動合同法》關于拖欠和
克扣工資有哪些規定?/224
問66:什么是支付令?為什么支付令可能成為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又一手段?/225
問67: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應注意什么問題?/225
問68:員工患病期間工資如何支付?/227
問69: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工資的后果是什么?/228
問70:補休能代替加班工資嗎?/228
【案例】
問71:自愿加班也要支付加班工資嗎?/230
【案例】
二、勞動合同變更中常見問題/231
問72:用人單位變更對勞動合同有何影響?/231
問73: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變更中
常見的誤區是什么?/231
問74:企業被兼并后勞動者是否可以
因主體變更而要求單位補償?/231
【案例】
三、勞動合同續訂中的法律風險防范/232
問75: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續訂中
有哪些常見問題?/232
問76:用人單位如何防范續訂合同過程中
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232
第二節 規章制度制定及運用中的法律風險/233
問77:規章制度效力認識的常見誤區是什么?/233
問78:規章制度在什么條件下
才能對勞動者有法律約束力?/234
問79:如果對用人單位的規章有員工代表不同意或
有意見,規章是否就不能實施了?在本法實施
之前的公司規定是否還需要經過此形式,才能
繼續實施有效?在實施過程中,如果職工認為
不合適,規定制度是否就必須修改?/234
問80: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制定的內容上
常見的問題是什么?/234
問81:規章制度的告知,是否能通過網上公告?
2。08年1月1日前制定的規章,是否需要
重新制定?如何修訂,程序如何?/234
問82:用人單位沒有工會的情況下,
規章制度如何制定?/235
問83:用人單位應如何制定規章制度?/235
第三章員工離職管理與風險防范/237
第一節 員工解除合同的風險防范/237
問84:負有服務期義務的員工離職
是否需要用人單位批準?/237
問85:用人單位在處理員工辭職問題上
應注意哪些問題?/237
問86: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辭職方面的
常見誤區是什么?/238
問87:用人單位不依法足額交納社保,
員工提前解除合同還要支付違約金嗎?/238
第二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常見問題及應對/239
問88:《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
有哪些新變化?/239
問89:如果用人單位讓勞動者待崗,
是否屬于不提供勞動條件?/239
問90:用人單位因員工過錯解除勞動合同
有哪些常見問題?/239
問91:新進員工尚在試用期內患病或懷孕,
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合同?/240
問92:用人單位能解除無固定期合同的員工嗎?/240
問93:用人單位應怎樣合法辭退有過錯的員工?/240
問94:用人單位在什么樣情況下解除合同
不用支付補償金?/241
問95:在當事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
用人單位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241
問96: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要通知工會,
如無工會怎么辦?/241
問97:為什么員工提出協商解除合同單位
卻要支付補償金?/241
【案例】
問98:公司未支付獎金和津貼,員工是否可以提出
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242
【案例】
第三節裁員的常見法律風險/244
問99:用人單位在進行裁員時常見的
問題是什么?/244
問100:用人單位如何合法有效地
啟動裁員程序?/244
第四節勞動合同終止的常見法律風險及應對/245
問101:《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終止
有哪些新規定?/245
問102:用人單位在什么樣的情況下可以
拒絕支付終止合同的補償金?/245
問103: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方面
應避免哪些誤區?/245
問]04:外部調動人員,符合15+5情形的,
是否不能終止合同?/246
問105:對《勞動合同法》限制終止的六類人員,如出
現法定過錯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
同而不用支付補償金嗎?/246
問106: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合同時,
應注意哪些問題?/246
問107: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會
有哪些法律后果?/247
問108:聘用已退休人員,是否要簽訂勞動合同,是否
適用《勞動合同法》?如不適用,如何規范退
休人員聘用管理?/247
第五節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問題/247
問109:《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
發放條件方面有哪些新變化?/247
問110:《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的
規定有什么不同?/248
問11l:勞動者對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終止)的,
能索要雙倍賠償金嗎?/248
問112:《勞動合同法》關于高收入者的經濟補償金
支付有什么限制?為什么這樣規定?/249
第四章工會、職代會與集體合同/249
問113:建立工會對企業的利弊?/249
問114:工會可以簽訂哪些集體合同?/249
問115: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有什么區別?/250
問116:個人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
發生沖突怎么辦?/251
問117: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
約定不一致怎么辦?/251
【案例】
問118:個人承包用工有何新規定?/253
問119:《勞動合同法》出臺后,
《勞動法》是否繼續有效?/253
附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54
本書共有27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