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2689
- 書名:法律的溝通之維(博觀譯叢)
- 作者:[比]馬克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8年1月
- 入庫時間:2008-1-29
- 定價:29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法律的溝通之維》一書的中譯本。本書既旨在提供一種我自己關于法律的視角,也旨在討論法律理論的主要論題,諸如法律的定義、法律系統、法律方法論(特別是解釋方法論)、法律的合法化等等!白鳛闇贤ǖ姆伞敝暯窃噲D解決上個世紀在歐洲法理學討論中涉及的某些問題,這些問題部分是由有關法律的某些過于個人主義和/或過于抽象即過于理性主義的進路帶來的。
圖書目錄
譯本序范·胡克/1
后形而上時代的“溝通主義法律觀”——《法律的溝通之維》代譯序/1
自治性與合法性之間——《法律的溝通之維》譯者導言/1
前言/1
第一章 導論/1
第一節 一個關于法律的故事/1
第二節 法律的一種溝通進路/12
第二章 定義“法律”/19
第一節 如何下一個定義?/19
第二節 如何勘定我們(將)稱之為法律的經驗事實的邊界?/21
第三章 法律的(可能)特征/24
第一節 人的行為、人的互動與法律/24
第二節 作為一套規范的法律/27
第三節 作為制度化規范性體系的法律/30
一、形式上的制度化/30
二、社會學上的制度化/34
三、職業性制度化/37
第四節 法律與國家/38
第五節 法律與強制/47
第六節 法律的自治性/52
一、形式自治性/52
(一)循環性/52
(二)運行閉合與認知開放/54
(三)“自治”的類型/56
二、實質自治性/59
(一)何種自治/59
(二)自治的程度/63
第七節 法律系統的閉合性和整全性/70
第八節 法律與文化/76
一、一般文化/76
二、法律文化/78
(一)社會中的法律文化/78
(二)法律人的法律文化/78
(三)法律文化與法律的和諧化/79
第九節 法律與正義/79
第四章 法律的功能/83
第一節 建構社會/85
一、政治權力/85
二、社會聚合/87
第二節 便利個體生活/88
一、創造私人自主的領域/92
二、促進可欲行為/93
三、協調人的行為/94
四、便利私人安排/95
五、分配資源/95
六、再分配物品與服務/96
七、解決爭端/96
第五章 法律規范的概念/98
第一節 作為人之行動理由的規范/99
第二節 規范發出者與規范接收者/108
一、規范發出者/113
二、規范接收者/116
三、非制定法規范的“規范發出者”/111
第三節 規范的內在方面與外在方面/121
第四節 規范的結構/124
一、規范的基本結構/124
二、規范的要素/127
三、法律規范的特征/130
(一)作為目的之手段的法律規范/130
(二)法律規范的形式性/132
第五節 “權利”的概念/135
一、“權利”的類型/135
二、法律關系的類型/137
第六章 法律系統的概念/14l
第一節 “基本規范”抑或“承認規則’’作為法律系統的閉合規則?/141
第二節 法律系統的結構/146
一、何種系統?/146
二、結構的內容和方式/148
(一)法律的機理/148
(二)等級、無序,抑或循環?/151
(三)循環:博弈,抑或溝通?/153
(四)法律系統的構件/155
(五)融貫性/160
第三節 形式與實質:法律系統的結構與民主觀念/161
第七章 法律方法論/169
第一節 法律思維的性質/169
第二節 法律與語言/173
一、作為一種溝通方式的語言/173
二、作為溝通的立法/176
第三節 立法方法論/178
一、立法中的定義/178
二、立法中法律規范的表達/181
第四節 制定法的解釋/182
一、解釋、意義與語境/185
二、平義規則/188
三、解釋的方法/190
(一)語法方法/190
(二)系統方法/190
(三)立法材料之利用/193
(四)歷史方法/194
(五)目的性方法或目的方法/196
四、不同解釋方法的權衡與使用/204
五、解釋選擇即解釋對立/206
(一)一般性的解釋對立/207
(二)具體性的解釋對立/210
第五節 法律原則與解釋/217
一、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217
二、司法裁決中的不成文法律原則/218
三、不成文法律原則的類型/221
(一)結構性法律原則/221
(二)(純粹)意識形態性法律原則/222
四、法律原則與制定法解釋/223
(一)類比解釋/223
(二)目的解釋/225
五、法律文本、法律規則、法律原則與政治理論/226
六、作為“一般法”的一般原則/227
七、法律原則的結構化/230
八、不成文法律原則之司法運用的合法化/23l
第六節 法官的作用/232
第七節 法律學說的作用/240
一、法律學說的重要性/240
二、法律學說的任務/242
(一)描述法律/242
(二)使法律系統化/243
三、法律學說的范式/245
第八章 法律的合法化/250
第一節 法律合法化的重要性/250
第二節 合法化的層面/251
第三節 合法化的類型/254
一、形式合法化/255
二、實質合法化/260
三、溝通合法化/263
(一)溝通合法化的一個框架/265
(二)法律中的溝通合法化/266
第九章 結論/270
第一節 論證理論/276
第二節 民主理論/279
索引/287
譯者后記/314
附錄1 一種溝通主義的法律觀——范·胡克《法律的溝通之維》述要/321
附錄2 溝通視角下的法理學——范·胡克《法律的溝通之維》簡評/339
附錄3 “交往”,抑或“溝通”?——哈貝馬斯理論中“Communication”譯名辨兼及“Law As Communication”的翻譯/346
本書共36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