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4082
- 書名:醫療糾紛48案(疑難案例法官判解2)
- 作者:張家麟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4月
- 入庫時間:2008-5-5
- 定價:26
圖書內容簡介
民事法官們的審判工作,承載著數以萬計疑難繁雜、類型眾多的民事案件,也承載著民眾在追求公正裁判維護自身權益時的種種訴求。如果我們認同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如果我們能夠從數萬件案件的厚重中升華,如果我們承認法律的實現在于法官的思辨,那么我們將把自己精心的裁判呈現,將把法官裁判時思考的過程剖析,于是這本書就擺在了讀者面前。有人說法官在法臺上的風采是屬于莊重、威嚴與沉默的,那么正因如此,解讀法官沉默背后的思考才尤為重要。法官們自己精心的解讀,正是要讓每位讀者分享這審判智慧之喜悅……
圖書目錄
一、醫療事故責任、醫療侵權
責任與醫療服務合同違約責任1
不構成醫療事故是否應當承擔過錯侵權損害賠償責任?9
醫療態度問題是否導致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16
醫療事故賠償與醫療過錯賠償在賠償數額計算方面有無區別?24
在醫療糾紛中能否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30
新生兒在醫院燙傷,醫院責任如何確定?36
醫患關系中哪些屬于合同關系?42
在醫療侵權訴訟案件中,如何確定醫療行為?47
醫療行為中的產品質量問題是否會導致醫院承擔賠償責任?
二、醫療鑒定的相關問題53
醫療鑒定人出庭作證問題59
醫療機構在鑒定結論無法判斷具體的醫療行為時是否應承擔責任?60
醫療事故鑒定與醫療過錯鑒定之間的關系68
醫學鑒定未認定過錯,醫療機構是否承擔責任?76
如何對兩次結論不同的事故鑒定予以認定?82
法院判決能否推翻事故認定結論?88
醫療事故鑒定與司法鑒定的關系96
醫療侵權訴訟中鑒定的申請及交費義務的承擔102
醫療糾紛訴訟是否一定要經過鑒定?
三、醫療的告知義務、監管義務與患者的知情權、選擇權108
醫療機構未盡風險提示義務承擔什么責任?116
醫方未盡管理監督義務應當承擔補充民事責任124
醫療機構未履行醫療情報告知義務致使患者喪失選擇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32
手術進行中面臨的患者知情同意權問題
四、病歷的制作、修改、保管及法律責任140
病歷未封存如何裁判責任承擔?147
醫療機構對病歷的舉證責任154
在訴訟中能否通過病歷直接確定醫院有無責任?160
醫療機構因病歷書寫不規范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醫療過失與損害后果的因果關系
167病情自然轉化與醫療損害的區別如何判斷認定?174
誤診未造成損害,患者自行承擔疾病風險,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183
醫療案件中因果關系的確定189
醫患雙方對診療行為評判標準的差異195
醫療侵權案件中,患者是否應首先明確所患疾病與醫療行為之間具有合理的關聯性?
六、醫療資質與執業資格198
具備治療條件,使用假劣藥品延誤病情的賠償責任界定
207
因醫療機構沒有資質導致的醫療事故應由該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七、訴前賠償協議的效力216
醫療糾紛“私了”協議與醫療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關系223
訴訟前醫患雙方所達成的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
八、醫療糾紛訴訟時效230
未進行醫療鑒定是否應起算訴訟時效?234
醫患糾紛案件中訴訟時效應如何計算?
九、醫療糾紛的證據及舉證責任242
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之后,拒絕尸檢會在事實及法律認定上產生何種法律效力?249
從舉證責任的角度簡化對病歷異議的審查256
醫療文件的證明效力262
在醫療糾紛發生后對醫療用品、實物的封存269
醫療訴訟中患者的舉證責任276
醫院應如何承擔舉證責任?283
醫療訴訟過程中,舉證責任應如何分擔?
十、醫療糾紛案件中的其他問題289
使用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來源合法,醫療機構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300
對于患方采取滯留醫院的方式解決醫患糾紛的該如何處理?306
營利性醫院所存在的一些問題313
醫療糾紛中的第三方責任319
患者的家屬對患者的遺體所享有的權利
本書共3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