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4086
- 書名:知識產權52案(疑難案例法官判解6)
- 作者:靳學軍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08年5月
- 入庫時間:2008-5-5
- 定價:36
圖書內容簡介
當事人對法律的期待是我們工作的最大動力,特別是一些疑難、新型、復雜的案件,很多當事人把法律的理想寄托于案件的審理中,很多律師把知識產權案件的代理工作作為展示法律風采的工作,這使得知識產權司法的聲音成為知識產權法律進程中越來越鮮活的部分,與我們的時代并行發展著。法官、律師和當事人都是彈奏司法樂章的最重要主體,當我們向大家呈現這些案件的時候,我們亦希望它能呈現給社會法律的心靈。我們亦帶著對法律的崇敬將我們全身心經營的法律收獲奉獻給社會。以此紀念我們共同走過的法律路程,感謝所有對法律有所期待的人們。尤其是對知識產權審判寄予厚望的人。
圖書目錄
第一編侵犯著作權糾紛
典型案例分析
1 校訂手記的獨創性決定其是否為作品
8 單純的歷史人物和事件不屬于著作權保護的范圍
17 自由文檔的派生作品不享有禁止他人使用的權利
24 民歌改編創造性的把握和侵權的認定標準
39 網頁著作權人與網站技術軟件著作權人區分標準
49 認定攝影作品同一的舉證責任
58 職務作品和法人作品的認定
66 特殊職務作品的責任歸屬
72 特定歷史環境下完成的攝影作品著作權歸屬及侵權認定標準
81 抄襲以被告接觸原告作品內容為前提
88 剪紙的著作權保護
102 電信公司對委托他人制作的電話卡侵犯著作權承擔法律責任的前提
110 取得題詞原件是否即享有題詞作品專有使用權
118 作者、表演者有權獲得藝名的署名權保護
125 對作品內容的一般性修改不侵犯保護作品完整權
132 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修改權的區別及認定標準
137 電子公告服務(BBS)提供者提供信息內容服務的侵權認定
146 搜索引擎服務商對被鏈接網站的侵權行為不負責任
152 手機看電視,侵犯何種權利?
160 學習機的生產者提供教材網上下載服務構成侵權
167 著作權專有許可人有權對許可期間的侵權行為起訴
181 合理使用:傳統圖書館與“數字圖書館”的分界線
191 是否盡到合理審查義務的判斷標準
200 著作權轉讓不適用善意取得
209 公布共享軟件注冊代碼的行為構成侵權
217 侵犯電影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認定
221 圖紙著作權的認定
第二編 與著作權有關的合同
糾紛典型案例分析
225 出版合同格式條款的解釋
232 影視作品名稱的著作權及對影視作品著作權合同的解釋
242 出版合同的履行情況可以依法推定
249 職務行為、表見代理的認定
256 丟失書稿應承擔的責任性質及損害賠償
第三編侵犯商標權糾紛
典型案例分析
263 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銷售者的注意義務
270 平行進口后進行商標的更換,構成商標侵權
279 非商標意義使用不構成侵權
287 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稱不構成侵犯商標專用權
293 對注冊商標所含文字的合理使用不構成侵權或不正當競爭
310 侵犯商標權以商標使用行為為條件
317 商標專有使用權侵權的認定
321 域名與商標的沖突及解決規則
第四編不正當競爭糾紛
典型案例分析
327 電視直銷廣告中虛假宣傳相關問題的認定
336 商業詆毀行為的認定
341 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
345 如實刊登未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350 故意使用他人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
356 違反行政管理規范不必然構成不正當競爭
364 不當鏈接,構成不正當競爭
371 進銷存管理系統中的客戶名單可以構成商業秘密
383 競業禁止的前提條件
395 競業禁止裁判與法官的深度考量
413 特定客戶信息可能構成商業秘密
427 知名服務特有名稱、裝潢的認定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