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而競爭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條件,但是以營利最大化為追求目標的一些市場主體會利用自由競爭的原則反過來限制競爭,消除競爭。一些市場主體看到其他的經營者有競爭優勢而本身不具備時,采取一些不正當的方法竊取別人的競爭優勢來牟利,從而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秩序,一些市場主體意識到競爭給自己帶來的巨大壓力時,會利用自由競爭的原則來破壞競爭機制。當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證越來越多的時候;當仿冒名牌、虛假宣傳等行為隨處可見的時候;當各種各樣的價格同盟不僅可以達成,而且能堂而皇之地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原來的競爭對手不再進行價格競爭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反思:如果沒有公平的競爭,如果沒有自由的競爭,如果競爭可以非常輕易地被競爭對手通過協議的方式所消除和限制,那么我們的市場經濟將如何發展?所有關于競爭的思考告訴我們,在一個市場經濟的國家,維護競爭是非常必要的,通過法律來維護競爭更是不可或缺的。競爭法就是一部對競爭進行維護的法律,它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競爭法在對競爭關系和競爭管理關系進行調整的過程中,始終以社會整體利益的最大化為出發點和目標,競爭法在授權給競爭執法機構對反競爭的行為進行規制時,也牢牢把握住了這條主線,因此,我們在理解競爭法,尤其是反壟斷法的各項制度時,在思考如何對自由競爭進行維護時,在界定競爭合法行為和競爭違法行為的界限時,也要以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的實現為最重要的衡量標準。
競爭法主要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我們的教材在編寫反不正當競爭法這部分內容時,將主要論述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范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同時我們會通過背景資料和背景案例來幫助大家理解在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時出現的難點,引導大家分析《反不正當競爭法》在對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范時存在哪些不足,應該如何進行完善。
我國《反壟斷法》2007年8月30日剛剛出臺,2008年8月1日才會正式實施。我國《反壟斷法》對經濟生活中的壟斷協議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經營者集中行為、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了有效的規制。大家在學習時要注意把握反壟斷法的不確定性,因為當經濟條件、經濟背景、經濟政策和國際大環境不斷發生變化時,競爭執法機構在適用反壟斷法時為了實現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這一目標必須要因時因地作出具體的判斷,而不能一成不變,只有一個答案。
我們在教材中還會關注競爭法的執法機構、執法程序和法律責任制度,在對這些問題進行學>--j和研究的過程中,我們會發現經濟學的背景是非常重要的,美國、德國等許多國家的競爭執法機構中都有相當數量的經濟學家。而如果大家在學習競爭法的同時能夠抽出一些時間來閱讀一些經濟學著作,如產業經濟學、芝加哥學派的學說等,定會大有收獲。
在講授和學習競爭法的過程中,我們一定會發現這樣的兩個事實:第一,競爭法是充滿活力的,有著很強的生命力。當我們漫步街頭時,我們可能就會思考有的宣傳是不是屬于引人誤解或虛假的宣傳行為;當我們瀏覽各種報刊時,我們可能就會思考,某些企業的聯合行為是否違反反壟斷法,要不要規制,于是我們就會知道,競爭法與經濟生活,甚至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患患相關。第二,競爭法是博大精深的。我們在掌握了競爭法的基本知識后,要想準確地適用競爭法尤其是反壟斷法,還需要對產業政策,對相關市場,對行業結構,對國際大市場進行思考和把握,于是我們就會知道,競爭法要求我們掌握大量的知識。
競爭法是一個年輕的學科,它需要更多人的關注和加入,讓我們一起努力!
孟雁北
2008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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