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序
21世紀的中國訴訟法學將向何處去?這是每一位訴訟法學者都應當關心的重要問題。歷史是昭示未來的一面鏡子。我們不妨先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一下我國訴訟法學發展的軌跡和趨勢。
我國近代訴訟法學肇始于一百多年前的清末修律。1906年,清政府創辦了京師法律學堂,由沈家本親自制定的法律學堂章程將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均列為主要課程,這標志著訴訟法學作為一門新興的學科開始獨立存在。之后,夏勤、陳瑾昆、蔡樞衡、熊元襄、石志泉、邵勛、邵鋒等學者在翻譯和介紹日本、德國等國訴訟法律與訴訟理論方面都作出了杰出貢獻,并在此基礎上對訴訟法學基本原理進行了可貴的探索。至20世紀40年代,舊中國的訴訟法學理論體系得以初步形成。
新中國成立以后,隨著舊中國的“六法全書”被廢除,原有的訴訟法學理論體系和研究成果也被拋棄。受當時的政治環境影響,中國的法學理論工作者開始將目光轉向前蘇聯。在20世紀50年代,伴隨著前蘇聯法學教授來華授課,一批前蘇聯的訴訟法學著作被翻譯推介到我國。我國學者開始在學習前蘇聯訴訟法律制度與法學理論的同時,結合中國無產階級專政的實際經驗與需要,嘗試創建我國的訴訟法學理論體系。然而,不久后的“反右”運動和“文化大革命”動亂,法律虛無主義甚囂塵上,訴訟法學研究長期陷入停滯。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20世紀70年代末期。
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的30年是我國訴訟法學的恢復和迅速發展時期。隨著1979年中國第一部刑事訴訟法的頒布實施,我國訴訟法學開始全面“復蘇”。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方針的指引下,訴訟法學的學術研究變得活躍起來,關于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證據理論、司法制度方面的多本專著先后問世。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初、中期,國家統一組織編寫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教材。這些統編教材,發行量大,適用面廣,讀者群眾,影響力巨,基本確立了訴訟法學與證據學的理論框架與教學體系。誠然,此時的訴訟法學仍不夠成熟,大多停留在注釋法學的階段,教學和研究的目的主要是解釋法律、宣講法律,先進的訴訟理念尚未確立。至20世紀90年代,此種狀況得到很大改善!靶淌略V訟法學的研究登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在理論方面,對刑事訴訟基礎理論的研究開始起步并初有成就!雹倨錁酥拘猿晒且幌盗杏嘘P訴訟目的、訴訟構造、起訴制度、審判原理等基本理論問題的學術專著陸續出版。隨著我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日新月異的發展與進步,隨著“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治國方略的確立與實施,我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在此大背景下訴訟立法進程加快,訴訟制度日臻完善,訴訟法學理論研究也在不斷深入!俺绦蛘x”、“人權保障”等先進的訴訟價值觀念得到大力弘揚和廣泛傳播,公平、正義、人權、自由、秩序、效率等價值觀不僅是訴訟理論界熱衷探討的命題,并逐步得到立法和司法實務部門的理解和認同,甚至成為普通百姓耳熟能詳的大眾話語。進入2l世紀以來,訴訟法學研究方面最顯著的進展莫過于研究方法的轉型。不僅實證研究方法受到重視,多元化、跨學科的研究方法也得到了提倡,哲學、社會學、邏輯學、經濟學等多學科的研究方法被廣泛地應用于訴訟法學和證據法學研究。甚至文理匯聚、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交融的現象也已出現,國家自然科學實驗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的成立就是明證。
由以上分析可見,我國訴訟法學的發展史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即萌芽與初創階段、重建與停滯階段和恢復與提升階段;仡櫄v史,筆者在為我國訴訟法學發展歷程的艱難曲折而感嘆的同時,也為當前訴訟法學研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感到歡欣鼓舞。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從歷史上看,我國訴訟法學的成長始終伴隨著對外來法律文化的學習:從萌芽與初創階段對日、德等國訴訟理論的借鑒,到重建與停滯階段對前蘇聯訴訟理論的模仿,再到恢復與提升階段對美、英等國訴訟理論的引入。達馬斯卡曾經告誡我們:“與私法領域相比,程序法的意義和效果更加依賴于外部環境——尤其是直接依賴于所在國家司法制度運行的制度背景!雹僭V訟法對其制度背景的依賴使得這門學科較之其他學科具有更強的地域性特征。所以,我們需要思考的一個問題是:我們仿效外國經驗而建構起來的理論,我們從西方國家那里所引人的理念以及我們參考國外做法而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否真的適合于我國?即使這些理論、理念和方法完全適合于我國,那么,中國學者對人類法治文明的獨特貢獻又何在?
筆者認為,2l世紀的中國訴訟法學應當以創建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訴訟法學理論體系為努力方向;厥走^去的一個多世紀,中國訴訟法學在對國外訴訟理論持續不斷的“效仿”過程中漸漸迷失了自我,始終未能確立起自身的獨立品格。因此,我國學者應當從中國實際出發,在了解和借鑒他國訴訟理論的同時,著力構建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的訴訟法學理論。這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歷史任務。其艱巨性在于,曾經在世界法制發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中華法系早已風光不在,一百多年來我國所進行的各項法制改革大多是跟在西方國家后面亦步亦趨,我國法學理論缺乏自主發展的傳統。其長期性在于,我國民眾存在著根深蒂固的“重實體、輕程序”觀念,而觀念的轉變絕非一朝一夕可以實現的。昂格爾就曾經針對我國古代法律評論道,與其他非歐洲的法相比較,中國法是離“法治(rule of law)”理念最為遙遠的一極。因此,在這一現實背景下生成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的訴訟法學理論體系可能需要幾代學人的共同努力。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對于任何事業來講,人才都是關鍵。從我國京師法律學堂的創辦與訴訟法學的誕生可以看出,訴訟法學學科的發展與訴訟法學人才的培養是分不開的。因此,針對我國訴訟法學研究任務的艱巨性和長期性,我們應當進一步加大對青年訴訟法學高級人才,尤其是對訴訟法學博士生的培養力度。法學博士生群體是一支重要的科研力量。博士生們大多風華正茂,正處于人生創造力最為旺盛的時期,有可能提出富有原創性的學術觀點;博士生們思維活躍,較少受到成見的束縛,有利于發掘新思維、新視角,不斷推陳出新;博士生們擁有最有利的學習環境和條件,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就某些專門問題深入鉆研。也正是基于這些原因,有人認為,博士學位論文常常能夠代表學者一生的最高學術成就。
中國政法大學是全國最早獲得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授予資格的高等學府,由于師資隊伍、培養模式、圖書資料、學術交流等諸多方面的優勢,法大培養的訴訟法學博士人數眾多,質量上乘,為我國訴訟法學的學科發展作出過重要貢獻。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中國政法大學前校長、訴訟法學學科帶頭人陳光中先生就呼吁學界進一步加強對刑事訴訟法學基本理論的研究和創新,并引進自然科學和其他社會科學中的相關學科的成果,開拓刑事訴訟法學研究的
新領域。在法大導師們的指引下,一批優秀的法大訴訟法學博士生開始對訴訟法學基礎理論進行大膽探索,取得了很多填補空白的開拓性研究成果。我國訴訟法學界在20世紀90年代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基礎理論著作大多是在他們的博士學位論文基礎上完成的。曾經取得的輝煌成就使中國政法大學的訴訟法學學科在全國享有盛譽。1999年,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2006年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成立,這是訴訟法學專業唯一人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百所重點研究基地的研究實體。從此,中國政法大學在訴訟法學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掀開了新的一頁。
“法大訴訟法學博士文庫”是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主持編選并組織出版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含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博士學位論文的系列叢書。這套叢書旨在搭建學術平臺,推出訴訟法學新人新作,營造百家爭鳴的學術氛圍。此外,由于博士學位論文不僅能夠反映博士生個人的勤奮和智慧,還常常凝聚了博士生導師們的辛勞和心血。因此,這套叢書的出版也是對法大訴訟法學教學成果的集中展示。我們希望能夠通過叢書的出版,進一步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訴訟法學博士生,推動訴訟法學年輕學者之間的互動和交流,促進我國訴訟法學的繁榮和發展。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 卞建林
2008年4月3日于北京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