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導讀
本書是2005~200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公益訴訟法律制度研究》(05BFX045)的最終結題成果。已于2007年12月底一次性如期通過專家合格鑒定,并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審核批準予以結題,F結合專家的鑒定意見,對原結題報告進行修改,并增加主持人結題后的其他相關成果,予以出版,推薦給大家。本書由19篇專題文章組成,按照先總后分的邏輯體系排列,力爭從多角度全面系統論證公益訴訟的理論與制度問題,鑒于國內對環境公益訴訟與行政公益訴訟的研究過多、過于重復,這里不作專題介紹,目的在于增強原創性,開拓讀者的視野。
“中國大陸公益訴訟理論研究的回顧與展望”一文介紹了我國大陸學者在公益訴訟方面研究的基本情況:共出版專著7部,公開發表論文五百余篇,以“公益訴訟”為題的碩士博士論文有近一百篇,召開了多次關于公益訴訟的國際性與全國性學術會議。比較全面回顧了學者對公益訴訟的定義特征、理論根據、原告資格、受案范圍和訴訟規則等問題的研究成果;也從研究視角、研究方法、研究廣度和研究深度等方面進行了簡單的展望,并對存在的主要問題作些反思,以便十公益訴訟理論研究取得進一步的成績。
“從公共利益到公益訴訟的跨越”一文指出,在我國的現行法律中,“公共利益”是個常見的法律范疇。公共利益受損害可以訴諸司法救濟是法治的應有之義。古羅馬時代就有公益訴訟的說法,并有各種各樣不同的稱呼,學者對它的理解也有差異。我們傾向認為,公益訴訟是任何組織和個人根據法律授權,就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公益的行為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處理違法的司法活動。無論是英美法系國家,還是大陸法系國家,對涉及公益的案件都建立了相應的訴訟機制。公益訴訟在我國理應具有巨大的針對性,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存在大量公益被侵犯而得不到司法救濟的情況。但我國現行的非刑事法律框架里并沒有公益訴訟制度的存在。我們有必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公益訴訟法律制度。
“通過公益訴訟變革傳統訴訟的理念與制度”一文提出:盡管公益訴訟與法律援助制度或者免費訴訟有相連,但是它并不是法律援助制度或者免費訴訟的代名詞,而是法定主體為維護公共利益對侵害公共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訴訟活動。近年來,為了維護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訴訟不斷增加,公益訴訟因此成了理論界和實務界的熱點問題之一,這被認為是訴訟法今后最主要的發展,這種變化可能給訴訟的形式及特性帶來巨大的變化。在訴權理論、訴的利益理論和當事人制度等方面,公益訴訟向傳統訴訟提出了挑戰。我們必須正確處理公益訴訟與傳統訴訟的關系。
“公益訴權若干問題研究”一文結合、借鑒國內外訴權和公益訴訟研究成果,探析訴權與公益訴權的基本內涵特征,公益訴權的法理基礎、憲法基礎、實體法基礎以及司法基礎,公益訴權合理行使的條件、行使的原告主體范圍、行使的程序及其濫用與限制。同時,基于完善我國公益訴權制度的良好愿望,保障公益訴權得以實現,建議從司法制度的設置和運作模式入手,通過立法程序修改民事訴訟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設立公益訴訟特別程序,明確公益訴權提起條件和主體資格,以及成立相應的公益訴訟機構,建立公益訴訟基金和費用保障制度、獎懲制度等措施來保障公益訴權的實現。
“公益訴訟訴權的憲政解釋”一文進一步從憲政的高度,反思傳統訴權理論的不足,論證公益訴權存在的法權基礎,通過公益訴權切實踐行人民主權,正確處理公益訴權與國家權力的關系。訴權不只是民事訴訟法學中的特有概念,其他訴訟中同樣存在訴權問題。近年來,損害公共利益的現象時有發生,卻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公益訴訟的案件時被提起,但是獲得支持的很少。關鍵在于法律尤其是憲法上對公益訴訟的訴權確認不夠。因此,賦予社會公益權利主體相應的訴權,就尤為必要。公益訴權本身是一種民主管理的權利,是一種社會公益權利主體以訴訟方式直接參與國家社會經濟事務管理的權利,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憲政權利。
“公益條款在司法活動中的適用”一文認為,公益條款是立法者的公益理念在法律中的體現,但立法者在法律條文中所表達的公益概念是非常抽象的,這需要發揮司法活動的創造性與能動性,賦予法官較大的自由裁量權,由法官在具體個案中對公益條款進行具體的適用與解釋。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法官對公益條款的理解和裁量應當與立法目的相吻合,但是實際上存在很多偏差。因此,分析法官適用公益條款偏差的產生原因,探討法官適用公益條款時應考慮的因素以及公益條款在司法活動中得以合理適用的對策,是十分必要的。
“刑事公益訴訟制度初探”一文指出,刑事公益訴訟是不同于刑事公訴、自訴的一種獨立的訴訟形式,在訴訟目的、提起主體、提起方式等方面都有其獨特之處。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建立在理念層面能夠更新刑事訴訟民主理念、充實刑事訴訟法社會本位理念,在制度層面能夠創生新的刑事訴訟起訴方式、創設監督國家公訴機關的新途徑。本文從受案范圍、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方式、條件、管轄與審理程序、舉證責任分配以及激約機制等方面探討了我國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建構問題。
“通過公益訴訟預防與懲罰職務犯罪”一文意識到,職務犯罪嚴重損害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訴訟制度不健全是造成我國目前職務犯罪泛濫的主要原因。因此,亟須完善我國現有的針對職務犯罪的公益公訴制度,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同時,我國還亟待建立針對職務犯罪的公益私訴制度,借此賦予社會公眾以起訴職務犯罪的權力,從而打開預防職務犯罪的另一道門。
“經濟法與公益訴訟的契合性分析”一文論證了實體法與程序法作為矛盾的對立雙方相互依賴、互為前提。沒有實體法就沒有程序法;沒有程序法,實體法也沒有存在的必要。經濟法是在生產高度社會化的歷史條件下,為適應國家廣泛調節社會經濟的需要而逐漸形成的以社會公共利益為本位的部門法;與之相適應,經濟法程序始終貫穿著對社會公益的關注,以有效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為主線。公益訴訟是有關組織和個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對違反法律而給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事實上損害或潛在損害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追究違法者的法律責任的訴訟活動。所以,公益訴訟作為經濟法的內部生命的表現有效地維護了經濟法的切實實施,經濟法與公益訴訟之間具有天然的契合性。
“經濟法訴訟理論與制度體系的構建”一文認為,經濟法學理論研究的教訓之一就是重視實體法研究忽視程序法研究。經濟法作為一種突破傳統法律部門的新型實體法現象,對程序法必然有所需求,如果失去程序法的支撐,其實施效果將會大打折扣。在經濟法訴訟方面的研究,可以夯實經濟法實體研究的根基,修正和完善經濟法的若干傳統理論,印證“國家調節理論”關于經濟法概念、調整對象、理念、價值、原則和體系等論述的科學性。在實踐上,本論題的研究可以使市場規制、國家投資經營、宏觀調控等領域中的新型經濟沖突能夠獲得司法程序保障,克服和彌補傳統訴訟在解決經濟法沖突方面所存在的固有缺陷。公益經濟訴訟能夠彌補這種缺陷,從而成為解決這種沖突的有效司法制度。我們有必要從目的與原則、當事人適格理論與原告制度、訴權與訴的利益理論、舉證責任理論、受案范圍制度、管轄制度、訴訟費用制度、激勵約束制度以及審判機構與程序制度等方面,論證公益經濟訴訟理論與制度體系。
“公益訴訟:國家所有權保護和救濟的新途徑”一文以國家所有權的保護和救濟為視角,分析國家所有權因其法律制度上的內在缺陷,加之我國現有的救濟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國有財產遭受了十分嚴重的侵害。公益訴訟作為任何組織和個人根據法律授權,就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公益的行為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處理的司法活動,可以適當地彌補這兩者的缺陷,從而成為保護和救濟國家所有權的一種新途徑。
“納稅人公益訴訟研究”一文對納稅人公益訴訟的基本內涵,納稅人公益訴訟的理論和現實依據以及我國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設計三個方面對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進行了創造性的研究。納稅人公益訴訟作為一種近代產生的新型訴訟制度,法學理論界對其研究的著作并不多,特別是在中國研究此課題的學者非常少。從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的價值和我國現狀來看,它對公民權利的保護,納稅人權利意識的提高,稅收流失的防治,行政權的制衡,反腐斗爭的進行等多方面都有著重要作用,可以說在我國建立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勢在必行。當然,要想真正建立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必將困難重重,但是,我們認為,這項制度建立將得到的社會經濟價值遠遠大于建立它所須付出的成本,所以我們必須花大力氣將納稅人公益訴訟制度納入我國法制軌道,并付之于實際,使其在社會主義法治進程中發揮出重要作用。
“審計法律責任與公益訴訟”一文提出,審計活動作為監督、評價、鑒證公共資財使用效能的經濟活動具有明顯的公益性,審計違法事件往往牽涉到多方主體的利益和多數人甚至是全體公民的利益,通過傳統訴訟途徑追究審計法律責任往往成本過高、效率低下。審計活動的公益性決定了可以將公益訴訟制度引入審計法律責任的追究,與傳統訴訟相比,通過公益訴訟途徑追究審計法律責任具有更經濟、原告范圍更廣、“事前預防”功能更強和社會影響更廣等優點。
“政府采購公益訴訟法律問題研究”一文結合政府采購行為的公益屬性,從研究政府采購的基本特征和性質出發,對比民法、行政法。著重從經濟法的視野下揭示政府采購的屬性,反映了政府采購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呈現多樣性的特點。而我國現行訴訟法尤其是民事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的固有局限性,在追究政府采購過程中公益違法行為的不足,對公共利益的維護也因此形成了相應的司法盲區,有必要建立一種新型的訴訟機制——政府采購公益訴訟機制,樹立新的訴訟理念,更新訴訟原則與訴訟模式,從訴訟主體、訴訟管轄、舉證責任、訴訟費用以及訴訟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設計政府采購公益訴訟的實現機制。
“競爭公益訴訟的法理與規則”一文指出,反競爭行為不但會對同業競爭者的利益造成損害,更重要的是,它往往會破壞市場秩序。弱化市場機能,對社會公益造成損害,而且,這種損害在目前我國的法律制度安排下很難得到救濟,即使能夠得到救濟,也顯得很不經濟。為了彌補現有法律制度的缺陷,使這種因反競爭行為造成的公益損害得到有效救濟,我國有必要借鑒國外在競爭公益訴訟方面的先進經驗,建立我國的競爭公益訴訟制度。
“知識產權濫用與公益訴訟”一文認為,知識產權的獨占性與公共利益存在著天然的沖突,當知識產權人濫用其獨占權,無限制地追求其獨占利益時,公共利益的損害就在所難免。由于我國現有訴訟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因知識產權人濫用其獨占權利而造成的公益損害無法得到有效救濟。我國亟待建立知識產權濫用的公益訴訟制度來解決這個問題。
“勞動基準與公益訴訟”一文認為,勞動基準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保障勞動者享有的最低勞動權利、勞動條件和勞動待遇,具有強烈的公益屬性。我國對于勞動基準實施艱難的現狀表明,通過傳統訴訟已不能有效地解決勞動基準糾紛,而勞動基準與公益訴訟之間具有高度的契合性,這呼喚著將公益訴訟程序導入到勞動基準糾紛的解決過程。我們應當構建完善的勞動基準公益訴訟理論與制度,從而維護不特定多數勞動者的勞動基準權利。
“集體合同糾紛與公益訴訟”一文認為,集體合同制度的發展不可避免地引發了許多糾紛,勞動者權益和公共利益受損害的情況時有發生。然而,在我國現行訴訟體系中,審理集體合同糾紛訴訟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但這種訴訟機制的安排不能有效地保護集體合同勞動者及社會公共利益,因為集體合同及其糾紛具有不同于傳統民事糾紛的法律屬性,所以我們有必要構建集體合同公益訴訟制度。
“社會保障權與公益訴訟”一文認為,傳統三大訴訟在解決社會保障糾紛過程中的不足,導致公民在維護其作為基本人權的社會保障權時存在司法救濟上的缺失。而社會保障權的公益屬性決定了其與公益訴訟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彌補社會保障權司法救濟制度不足的根本出路在于構建科學合理的社會保障公益訴訟制度。社會保障公益訴訟制度在受理案件范圍、起訴資格、舉證責任、訴訟費用與激勵約束機制等方面對傳統訴訟提出了挑戰。
對于上述結題成果,專家作出了如下鑒定意見:“《公益訴訟法律制度研究》是一個很具研究價值的課題。近年來國內學術界已有不少學者參與公益訴訟問題的討論,發表了一批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成果。本課題在此基礎上對公益訴訟的若干基本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新穎見解和有價值的立法建議。其主要建樹是:(1)較全面地總結了學界對公益訴訟的定義、特征、理論依據、原告資格、受案范圍、訴訟規則等問題的研究成果;(2)對公益訴訟的法理基礎進行了深入研究,指出了它的憲法依據和實體法依據,提出了公益訴權合理行使的條件及相應的程序規則;(3)對公益經濟訴訟的程序體系提出了較成熟的建議,并對勞動公益訴訟、納稅人公益訴訟、政府采購公益訴訟諸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特別在制度構建層面上提出了一些具有應用價值的設計與建議!薄霸摮晒嫦到y地回顧了已有研究成果,并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反思,其特色與主要建樹體現在:(1)研究深入全面……(2)研究問題的視野寬……(3)研究方法獨特……”“該成果超越了過去已有的研究,創新程度較高,作者提出的完善我國相關立法的建議,對我國的立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對公益訴訟諸多基本理論問題的探討深化了訴訟法學的研究,拓寬了該學科的視野!薄氨菊n題的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樹有五:(1)對公益訴訟法律制度進行了多視野、全方位和跨部門法的研究;(2)對公益訴訟的概念進行了比較科學的概括;(3)較深入地探討了公益訴訟的理論根據、原告資格、受案范圍和訴訟規則;(4)重點研究了刑事公益訴訟、勞動公益訴訟、納稅人公益訴訟等特定種類的公益訴訟制度;(5)對公益經濟訴訟的理論與制度體系進行了全面、深入和系統的論證,建立了專門的理論體系!薄氨境晒膽脙r值和學術價值主要有四:其一,打破了傳統訴訟的狹隘劃分,使人們獲得對法和法院的新的角度的認識;其二,為反壟斷、消費者權益保護、政府采購等領域中侵犯國家和公共利益的行政行為和民事行為探尋了司法監督和司法救濟的新途徑;其三,使歷來較為含糊、較不確定的人民主權權利轉換成明確而清晰的現實程序權利;其四,有助于充分發揮訴訟功能,解決我國司法監督乏力的困境,為建立法治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探討制度保障!薄肮嬖V訟法律制度研究是一個非常值得重視和研究的課題,本選題的確立,適應了完善我國法律制度的需要!偟目磥,其總論部分探討了公益訴訟制度中大多數應當探討的一般的或具有共性的問題,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其專論部分討論到公益訴訟涉及的主要領域,介紹情況清楚,觀點明確,論證合理,資料比較翔實!薄霸撗芯砍晒麌@公益訴訟法律制度進行了一定的研究,與其他現有的研究成果相比較,有以下突出特色:(1)較系統梳理了中國大陸學者有關公益訴訟的研究現狀,對目前的研究范圍、公益訴訟的內涵、研究方法及所取得的成果等進行了分析,總結了現有研究的價值、意義,指出了不足并對未來發展作出了預測展望,這種研究階段的總結對推動該問題的進一步深入研究是有學術價值的。(2)提出了通過公益訴訟變革傳統訴訟的理念與制度的重要理論觀點,這對訴訟理論的發展和深化具有啟發性。(3)分類研究了公益訴訟當事人適格、公益訴權、刑事公益訴訟、經濟法與公益訴訟、勞動公益訴訟、納稅人公益訴訟、政府采購公益訴訟等各類公益訴訟問題,這些公益訴訟的研究比以往的成果更具體、深入,也拓展了公益訴訟的研究范圍。在上述各類研究中,作者均提出了相關理論與制度構建的一些獨立思考和具體操作建議,有一定的應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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