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輯主題是"批評波斯納"。正如編者所言,《評論》之所以組織這次專題,是想把這些波斯納無法(或者無需)討論的問題給繼續講下去。并無意宣傳、推廣波斯納法官的法學思想,只是拿這篇講稿作為誘餌,吸引些與"中國問題"相關的評論或者批評。而專題之所以命名為"批評",也不是想擺出一副針鋒相對的姿態;而是標明一種獨立自主的學術態度,既不盲從,也不較真。專題的文章也確實有這樣的氣息。對于法律經濟學在學術政治的推動下所展現的先有局面的反思,讓中國學者更應重視的不是熱鬧,而是我們自己研究法律的方法,以及要解決中國問題所要具備的眼光。 本輯其他文章包括李斯特的“清代地方法律實踐中的現代邏輯”、胡凌的“誰擁有互聯網信息”、張爍的“從《反公地悲劇》到《困局經濟學》”、高波的“《白鹿原》的禮法與革命”以及吳宗謀的“從persona到person的動詞問題”等,涉及知識產權、刑法、法社會學、金融法、法理的一些文章。文章都有一定的學術價值,質量也都不錯。其中,關于《白鹿原》的文章,并非法律人所寫,但也觸及了禮法、制度等法律問題。這種跨界的視角給我們鋪展了更廣的給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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