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景仲 ]——(2005-12-22) / 已閱16998次
第一,農民缺乏平等參與制定游戲規則的權利。對于我們這個農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農民大國來說,我們的農民與政府的關系是需要一定的規則來界定的。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實行指令性的計劃管理,政府與農民的關系是一種“命令——服從”的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擁有市場經濟中平等的主體地位,政府與農民的關系應該是一種“規則——遵守”的關系。這種“規則”應該是政府與農民共同制定的規則,這種“遵守”應該是政府與農民的共同“遵守”。但在現實生活中,一方面,政府仍然習慣于行政命令,對農民指手劃腳,未能實現從“命令——服從”關系到“規則——遵守”關系的轉換。另一方面,政府習慣于單方面制定規則而又不習慣去遵守約束自我的規則,這就使農民在關系到自身切身利益時,卻缺乏制度化的參與制定游戲規則的管道和要求政府同樣遵守規則的“強制性力量”。這是主要方面,另一方面則是由于我們農民本身文化素質低下和參與意識的淡薄。一旦實際參與者退出游戲規則,其利益的預期受損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農民缺乏正當的利益表達渠道。人權雖然是一種崇高的自然權利,但其本質上也是一種實實在在的利益。在市場經濟中,各種市場主體都有自身的利益訴求?蔀閿当姸嗟闹袊r民在權力和資本等強勢集團的博弈中明顯處于利益難保的劣勢。在不斷甚至預想肯定會碰到各種阻礙的情況下,即使有一種主張自己權利的沖動,也只好忍氣吞聲,這個渠道是沒有的,而不是行不行得通的問題。
第三,農民缺乏利益受損后的司法救濟。在這里,我們非得注意在世界上都能驚天動地的中國農民上訪問題不可。一方面,我們要看到農民的權利意識特別是人權意識開始覺醒了,當然筆者在此并非有慫恿之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們的農民基于文化、經濟、政治條件的限制,確實缺乏利益受損后的司法救濟,同時也是法治不力和正義不張的直接產物。這種結果只能導致即使農民人權受損,也只能繼續沉默。久而久之,當這種權利意識被現實麻木后,如果這根琴弦再次被觸動的話,它是很難有回音的。
第四,農民缺乏必要的和現實的新聞輿論支持。在西方國家,新聞權被譽為除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之外的“第四權”,新聞記者享有“無冕之王”的美稱。但我們的新聞媒體有時出于一種權力的壓制,而更改初衷,沒有真實的反映農民的實際情況,這種現象是時有發生的。筆者以為,如果新聞不自由、不能監督權力,而反倒淪落為權力自導自演和自我稱贊的舞臺的話,那么,我們的農民就只能在謊言和強權的夾擊中忍受煎熬了。
三 讓人權走進農民心中
(一)、可能性
雖然我國農民受幾千年無權利意識根深蒂固的影響,而且現實中也有著重重的阻礙,還時常發生因人權認識不清而導致的悲劇,但是筆者認為讓人權走進農民的心中還是可能的。
第一,政府的努力。在不斷邁向法治社會的今天,我們的政府已經在為這個崇高的目標奮斗。從1991年12月1日《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的首次發表到2004年3月14日修憲的人權入憲,在我國人權發展的道路上都具有著里程碑的意義。我們的執政黨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這是一種倡導人性回歸的做法,是釋放自由給人們的體現,更閃耀出一種人權的光芒。
第二,農民本身素質的不斷提高。這也是一個很關鍵的要素。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九年義務教育不斷推廣,農民文盲人口將逐步減少。有了文化知識,這是人權意識覺醒和進一步認識的基礎。
(二)、可操作性
人權之于權利,猶如法律之于道德。在這方面,筆者不主張通過送法來達到認識人權的目的,而是反過來,通過人的基本權利與自由即人權來達到送法下鄉的目的。因為人權實際上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測的東西,你只需從農民生存與發展角度著手,就很容易使人權深入農民的心。
在具體措施上,筆者比較贊同有些學者主張在中國建立農會的做法!稗r會活動的目的主要是保障農民最基本的政治經濟權利,為農民得到平等的市場交換權利、公正的司法裁判待遇服務,并監督基層政府嚴格執行國家在農村的各項政策,使農民享有國家應該賦予農民的各項實際利益!盵6] 。我想,在農會中進行人權的教育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另外再輔以切實可行的利益表達渠道,多關注我們的農民,這樣就不難讓他們真正認識人權,進而加快我們法治建設的步伐。
四 結語
中國農民人口雖是多數,但在人權意識方面卻可以歸為少數人群體之列,他們是極需要予以特殊保護的。本文基于歷史與現實的思考,著重淺析了中國農民與人權之間關系的現狀,力圖使人權不再成為農民們的陽春白雪而仰望之,而是不斷縮小兩者之間的距離,使之成為農民口中的下里巴人,此乃拙文之最大心愿。
(作者單位:西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研究生)
[1]山西“割舌事件”真相調查[N].南方周末,2000-05-12
[2]五農民受辱記[J].南方周末,2000-03-10.
[3]黃廣明,張仲民.逼農“致富”逼死農婦[N].南方周末,2000-06-23.
[4]李鈞德.唐河縣五名村民上訪竟被判刑[J].新華社內參選編,2003,(15).
[5][德] 康德《道德的形而上學》,沈叔平譯,1980年第1版,第96頁。
[6]黨國英.中國需要重建農會[J].中國國情國力,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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