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規速遞》軟件官方淘寶店】
關于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財稅[2015]1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精神,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點的四項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范圍實施,F就有關稅收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伙人企業所得稅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滿2年(24個月)的,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法人合伙人從該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分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2.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法人合伙人對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額,按照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額和合伙協議約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的出資比例計算確定。
二、關于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政策
1.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居民企業轉讓5年以上非獨占許可使用權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轉讓所得范圍。居民企業的年度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本通知所稱技術,包括專利(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其中,專利是指法律授予獨占權的發明、實用新型以及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
三、關于企業轉增股本個人所得稅政策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時,個人股東一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個人股東獲得轉增的股本,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3.股東轉讓股權并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先用于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
4.在股東轉讓該部分股權之前,企業依法宣告破產,股東進行相關權益處置后沒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資額的,主管稅務機關對其尚未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不予追征。
5.本通知所稱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注冊在中國境內實行查賬征收的、經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且年銷售額和資產總額均不超過2億元、從業人數不超過500人的企業。
6.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或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股東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繼續按照現行有關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不適用本通知規定的分期納稅政策。
四、關于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政策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劃,在不超過5個公歷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并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個人獲得股權獎勵時,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參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股票期權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35號)有關規定計算確定應納稅額。股權獎勵的計稅價格參照獲得股權時的公平市場價格確定。
3.技術人員轉讓獎勵的股權(含獎勵股權孳生的送、轉股)并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先用于繳納尚未繳清的稅款。
4.技術人員在轉讓獎勵的股權之前企業依法宣告破產,技術人員進行相關權益處置后沒有取得收益或資產,或取得的收益和資產不足以繳納其取得股權尚未繳納的應納稅款的部分,稅務機關可不予追征。
5.本通知所稱相關技術人員,是指經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決議批準獲得股權獎勵的以下兩類人員:
。1)對企業科技成果研發和產業化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包括企業內關鍵職務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重大開發項目的負責人、對主導產品或者核心技術、工藝流程作出重大創新或者改進的主要技術人員。
。2)對企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人員,包括主持企業全面生產經營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負責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生產經營合計占主營業務收入(或者主營業務利潤)50%以上的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
企業面向全體員工實施的股權獎勵,不得按本通知規定的稅收政策執行。
6.本通知所稱股權獎勵,是指企業無償授予相關技術人員一定份額的股權或一定數量的股份。
7.本通知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實行查賬征收、經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5年10月23日
國管局、中直管理局關于印發《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有關行政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管房地〔2015〕398號)
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按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改革方案》要求,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制定了《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有關行政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試行)》。經報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聯合工作組批準,并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
附件: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有關行政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試行)
國管局 中直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有關行政辦公用房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推進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規范行業協會商會辦公用房使用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根據《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及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以下簡稱各部門)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的,納入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由財政性資金形成的,或者通過接收、劃撥等方式獲得的行政辦公用房及其相應的土地(以下統稱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完全利用自有資金建設、購置的辦公用房或租用的社會房屋,暫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行政辦公用房管理遵循尊重歷史、符合實際、規范管理、平穩過渡的原則,實行清理騰退與有償使用相結合,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辦公場所獨立,在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的前提下,為行業協會商會發展提供一定的支持條件。
第四條 各部門(業務主管單位)清理騰退本部門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行政辦公用房工作,納入本部門辦公用房清理整改范圍。具體職責如下:(一)研究提出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辦公用房調整安排方案;(二)組織實施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行政辦公用房清理騰退工作,提出統籌管理使用意見。
第五條 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具體職責如下:(一)對占有、使用的各類辦公用房情況進行清查;(二)向業務主管單位提出行政辦公用房清理騰退或有償使用的建議,按照核準后的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三)遵守辦公用房管理規定,執行辦公用房調整安排意見。
第六條 國管局、中直管理局按照歸口管理關系負責指導和監督各部門主辦、主管、聯系和掛靠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辦公用房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一)核準各部門提出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辦公用房調整安排方案;(二)協調督促各部門清理騰退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三)過渡期后,對各部門向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出租行政辦公用房進行審批。
第七條 清理騰退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行政辦公用房的過渡期設定為2017年底前。
掛靠在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企業或除分支機構以外的其他機構占用的行政辦公用房,不設清理騰退過渡期,由行業協會商會配合業務主管單位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清理騰退。
第八條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未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不得變更資產性質和產權歸屬。
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出租(出借)其占有、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已新建、購置辦公用房或租用社會房屋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應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6個月內清理騰退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
第九條 過渡期內,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由業務主管單位以2015年6月行業協會商會經核準使用的面積和上一年度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在冊人員數為基礎,結合既有政策和業務工作需要,參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核定面積,并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備案。
。ㄒ唬┓虾硕娣e的辦公用房,可繼續使用,但須足額繳納各項物業管理費用(含水、電、燃氣、供暖費等)。
已經協商繳納房屋租金和各項費用的行業協會商會,仍按原協議執行。
。ǘ┏龊硕娣e的辦公用房,由業務主管單位按規定組織清理騰退。
第十條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符合核定面積的行政辦公用房,2017年底前按《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及有關規定清理騰退,原則上應實現辦公場所獨立。
確實難以騰退的,經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核準后,2019年底前可以繼續使用,自2020年起可實行租用,房屋租金應不低于同地段同類房屋租賃市場價格的50%。房屋租金已執行市場價格的,維持不變。租用行政辦公用房須足額繳納各項物業管理費用(含水、電、燃氣、供暖費等)。對未按規定清理騰退或繳納租金的,機關事務主管部門不得出具辦公用房使用函件。
行業協會商會新建、購置辦公用房或租用社會房屋的,應在投入使用后6個月內清理騰退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
第十一條 過渡期后,對獨立于行政辦公區以外、符合核定面積、房屋產權明晰無糾紛、僅由行業協會商會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劃歸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管理和無償使用,不改變國有資產性質,暫不改變產權歸屬。劃歸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無償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未經批準不得出租出借,維修改造等應由產權人承擔的事項由行業協會商會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清退移交行政辦公用房,業務主管單位應組織專人進行移交驗收,并簽訂書面移交協議。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保證房屋現狀完整,不得拆除原有設施設備,應當結清房屋相關費用,并將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規劃和開竣工資料、工程建設圖紙、維修改造記錄和設施設備維護保養資料等一并移交業務主管單位。
第十三條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租用行政辦公用房繳納的房屋租金和各項費用,由業務主管單位負責收取,并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中央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執行,有關情況報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承擔其使用行政辦公用房的日常維修。辦公用房大中修項目由房屋產權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
第十五條 登記管理機關要進一步完善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年度財務抽審制度,加強對租用行政辦公用房支出的專項審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過渡期后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租用行政辦公用房租金繳納情況的監督檢查。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使用行政辦公用房的審計監督。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要規范行業協會商會使用行政辦公用房管理,定期組織督促檢查,自2018年起,按年度對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占用行政辦公用房情況以適當方式進行通報。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要定期公布有關資產財務狀況及辦公用房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 國務院機構改革撤銷原國家局成立的10個綜合性行業協會(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中國輕工業聯合會、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使用的行政辦公用房,原則上適用本辦法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資委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10個綜合性行業協會受委托代管的專業性行業協會統一執行本辦法規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衛疾控發〔2015〕8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實施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設置管理是貫徹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與重要基礎,是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為做好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設置管理的組織實施工作,結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工作特點,提出以下意見。
一、崗位設置適用范圍
(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務員法》實施管理。
(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所有在編人員都應當納入崗位管理(國家政策性安排、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和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二、崗位設置要求
(三)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根據職責要求和轄區工作需要,參照《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2015版)》(見附件)設置工作崗位。各崗位應當具有明確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四)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崗位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并執行相應類別的崗位等級規定。
(五)管理崗位指承擔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其設置應當滿足增強機構運轉效能、提升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管理水平的要求,數量和結構比例按照批復數額確定,其主要業務負責人應當具備醫學專業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五年以上的醫療衛生從業經歷。
(六)專業技術崗位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崗位。其設置應當滿足履行疾病預防控制職責任務要求,不得聘用非專業技術人員。新聘用的衛生技術人員應當具有所需崗位相關專業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邊遠、貧困和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部分崗位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七)工勤技能崗位指承擔輔助技能操作和維護、后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其設置應當滿足保障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提升服務水平的需要。
(八)按照核定的編制設置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不低于單位崗位總量的85%。管理、工勤技能崗位的設置要按照核定的編制,合理設置崗位。鼓勵后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減少工勤技能崗位。
(九)按照《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2015版)》,各地可結合管理和業務工作需要,合理調整崗位職責類別,根據在編制內設崗、一人一崗的原則,合并或拆分崗位職責,制定崗位設置實施方案。轄區內已有同級專病防治機構承擔相關任務的,不再重復設置相關崗位。
三、崗位管理
(十)崗位聘用的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治素質和政策水平;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任務所需的專業技能和素質;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十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編制內實行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以崗定酬,科學考核,合同管理。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管理權限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設置進行審核,經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是聘用人員、確定等級、調整崗位以及核定工資的依據。
(十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崗位設置及聘用要求,實施競聘上崗、擇優聘用。崗位空缺時,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對崗位急需的高層次人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聘用。
(十三)健全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培養機制,建立健全公共衛生執業人員規范化培訓制度。實施全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新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安排上崗培訓和相關業務崗位輪崗實習,培訓合格持證上崗;衛生防病專業技術人員在滿一個崗位聘用期內在基層現場工作時間累計不少于3個月;繼續醫學教育對象每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
(十四)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根據各崗位的職責要求,通過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己私Y果作為調整人員崗位、工資與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十五)崗位聘用人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衛生防疫津貼;工作中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傳染源,在污染和危險等環境下工作以及參加應急處置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個人防護和臨時性工作補助等有關政策待遇。
(十六)對在疾病預防控制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及督查工作。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組織實施,切實做好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本意見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解釋。
附件:省、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2015版).rar
http://www.nhfp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5/10/20151028140220329.rar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5年10月20日
新法規軟件介紹
《新法規速遞2015》軟件,收錄1949-2015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規
約13萬件!霸茩z索”功能,可以在線全文檢索、瀏覽50萬件法規,并可下載收
藏瀏覽過的法規!缎路ㄒ幩龠f》提供標題、頒布單位和全文檢索功能,全部法規均可按標題、
頒布時間或頒布單位排序!缎路ㄒ幩龠f》還可自行錄入法規,所有下載法規均可備份,重裝
軟件后無需再重新下載!缎路ㄒ幩龠f》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冊后,可以每天上網智能更新,獲
得當日最新法律法規。本軟件為收費軟件,您可以先下載軟件,付費后我們根據您注冊的用戶
名為您開通每日更新服務。詳細